他咧着嘴高兴的说:“宝贝儿,我找着工作了哦。”

    我扔下手中的食谱,比他还要高兴,跳了起来,“真的啊?”

    陆思晨把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当然,而且是个外企,待遇特别优厚,发展空间也大。”

    看他开心的模样,我的心就像被丢进了一颗石子,荡起了层层涟漪。

    为了让陆思晨风风光光的去上班,我特地去商场转了一圈,咬了咬牙花了我三分之二的积蓄替他买了一套正紧的西服。

    我拿回去让他试穿的时候,他一看牌子上的价格吓得跳了起来:“我的神啊,宝贝儿,你哪来的巨额财产啊?买这么贵的衣服?”

    我撇他一眼,他那表情就好像我替他买衣服的钱都来得不清不楚一样,“反正我没偷没抢没卖身。”

    “那你哪里来的那么多钱?”陆思晨还一副穷追猛打的样子问。

    我有些不悦了,“买了你就穿啊,你管我的钱哪里来的,反正不是偷鸡摸狗得来的,是上学的时候,用不完的生活费存下来的钱。”

    听见我解释,陆思晨这才松了口气,不过还是一副心疼的样子,摸着那手工精良的一副,耷拉着脊背说:“可是,这也太贵了,宝贝儿,三万多呢,要不咱们去退了吧,上班不需要穿那么好的衣服。”

    说着他就将衣服装回袋子里,提起来就要往商场去的架势。

    我一把将他拉回来:“好啦,钱没了可以再转,这是你第一次上班,接触社会,当然要穿的体面些,形象好了,给人印象就好,老板自然也会重视你的,我买这衣服可是有私心的哦,你要是被老板欣赏,前途无量,那我不就也前途无量了呢?到时候跟在你身后做你背后的女人。”

    我说得认真,却被陆思晨一把拥入怀里,他感动的在我耳边低语:“乐乐,相信我,一定会给你一个美好的未来!”

    简短的一句话就像海枯石烂的承诺一般,重重的砸在我的心上,很久很久都不敢忘,我郑重的点点头,回应他:“我相信你!”是的,我相信陆思晨,无条件的相信着。

    陆思晨上班的第三个月,我还没有找到工作,我终于有点相信我妈的话,凭我这个没有半点社会意识,一根筋通到脚底板的脑袋瓜很难在陌生的环境立足。陆思晨的事业可谓是如日中天,节节高升的速度简直让人咋舌。短短的三个月他就从普通的职员升到了小组长的位置,工资也涨了一倍。

    看我为工作发愁,他总是一副‘有我在’的表情安慰我:“找不到就不找了,老公养着你就是。”那个时候的我们,已经以老公老婆互称了。亲昵得就像是结婚已久的老夫老妻。

    虽然他的话能让我高兴,却也在我这个从小就要强的心上划了一个浅浅的痕迹,我不想做那种靠着男人生活的女人,我一直觉得即使男人再有钱,再爱你,女人都要有自己的事业,这样爱起来也不会那样自卑和狼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