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阅读)

    “儿子,上课真的那么没意思吗?”

    回家的路上,李麦这么问浩浩。带着儿子去相亲,他是要这么做的,因为他不能扔下儿子不管,哪怕几个小时都不行。可是儿子若是因为可以不上课而欢天喜地地和他一块儿去相亲,他倒是心里不痛快了。

    “没有啊,我感觉挺好的,而且每天都能见到多多。”浩浩说着,蹲坐在一边的大猫低吼了一声配合小主人。

    浩浩又问开车的李麦,“老爸,我们带大猫去吗?”

    李麦回头扫了眼大猫,说,“不带,大猫是老虎,非把人吓坏不可。再说,家里也要留个人看家。”

    “好吧。”

    浩浩摸着大猫的脑袋,对大猫说,“大猫,明天你就自己在家里待着,不要让小偷跑进家里,好不好?”

    大猫重重地点头,低吼了一声,估计那意思是保证完成任务。

    “对了,上午拉娃阿姨来过。”浩浩忽然说。

    李麦猛地回头看了眼浩浩,问,“拉娃阿姨?什么时候的事?她去学校找你干什么?”

    浩浩和大猫在后排玩起了你拍一我拍一的游戏,一边说道,“就是早上第一节课下课的时候,她来看我啊。我生日那天她不是说要晚几天生日礼物才到吗,她就送过来了。”

    李麦哦了一声,问,“她送你什么了。”

    浩浩从书包里拿出一支钢笔,说,“是一支钢笔。我看拉娃阿姨的表情很严肃的样子,我觉得这支钢笔一定是她最重要的东西。老爸,要不你帮我还给她吧。”

    李麦腾出一只手接过钢笔,低头扫了一眼,一下子就看到了笔帽上几个已经被磨得有些模糊的俄文,沉声说,“没错,这支钢笔对拉娃阿姨来说很重要。我帮你还给她。”

    把钢笔放在手套箱里,李麦思索着。他估计,这支钢笔应该是拉娃的爷爷给她留下的唯一念想——笔帽处刻着拉娃的爷爷鲍里斯的名字。拉娃为什么要把意义如此重大的钢笔送给浩浩作生日礼物呢。

    想不明白,李麦便不再去想。

    “儿子,中午咱们外面吃饭去。”

    浩浩问:“又是唐朝食府?**的生活何时才是个头啊。”

    “呃。”

    浩浩说得好有道理,李麦竟无言以对。

    “那我带你去吃路边摊,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那种。”李麦想了想,说。

    “行啊,大猫也自己动手。”浩浩说着看了眼大猫,大猫重重地点头。

    “说走咱就走。”

    李麦在前面拐了一个弯,从干道驶入了街道,左转右拐地开了十分钟左右,街道是越来越小,两边的建筑是越来越老,老城的味道、生活的感觉越来越浓厚。显然,李麦已经驶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