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车,走了一里多,刘默看了看四下没有人,正好可以试验一下自己在空间里修炼的效果,惦起脚尖飞快的向山上奔去.

    感受着脚下飞快退却的道路,刘默心中还是有一些小得意的,这要是在古代,哥妥妥的也是个大侠了。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何等的痛快啊。

    用了半小时左右,刘默已经进入了原始森林,虽然这些年全国都在努力的发展经济,林区也为了经济数据而过度的开采,但在这山连着山的小兴安岭,还是有很多没有开采到的山林。

    在这里,一切都还保留着最原始的风貌,参天的古树,每一棵都有几人合抱那么粗,各种植物都茂盛的生长着,没有任何人为破坏的迹像。

    说起来人类的破坏能力真不是一般的强,在人类无度的索求下,蓝天碧水一切的一切都将慢慢变成回忆里的画面。

    一边走着,一边留意着看有什么好东西,其实刘默也没什么目标,反正有空间,看到好的就先弄到空间里再说。

    北豆根,桔梗,小根蒜,黄花菜,蒲公英,这些山上常见的野菜每样刘默都往空间里弄了一些。

    野菜还好弄一些,随便找一个树支,挖几下就弄出来了,但轮到刺五加时,就麻烦了,根茎长得很深,刘默弄了好久才挖了几棵,还被刺给扎伤了。

    不过还是很开心,这可是好东西啊,刺五加别名:坎拐棒子、老虎潦、一百针,根皮祛风湿、强筋骨,泡酒制五加皮酒(或制成五加皮散)。根皮含挥发油、鞣质、棕桐酸、亚麻仁油酸。根皮亦可代“五加皮”,供药用;种子可榨油,制肥皂用。

    这些还是次要的,主要是每年开春时候,树尖上长出的嫩芽叫刺嫩芽,很好吃,有一股清香味,是刘默最爱吃的一种山菜,但由于采摘不易,而且产量也不多,卖的还是很贵的。

    刘默从来就没有痛痛快快的吃过一回,因为老妈从来都舍不得买。

    每年也就是左邻右舍有谁上山采的多了偶尔会送给他家一些。

    因为刘默的老爸和老妈都很老实,也很善良,谁家有事能帮都会帮一把,加上老爸又会木匠手艺,也经常会帮邻居做一些小东西,又不好意思收钱,所以和邻里处得还不错,大家也知道他们俩都要上班,没时间上山,偶尔会有一些欠了人情的邻居给送来一点山菜,但这哪够吃啊,每次就刚尝个味,就没了。

    至于刘默自己那也是没时间上山的,而且刘默也不会上山。

    这么说诸君可能会说“开什么玩笑,那么大的人连上都不会上”。

    呵呵,别小看了山,这里边也是有很大的学问的。

    在山里那些专门以采山货为生的人,叫作跑山,这还真不是谁都能干的,不是每个山里人上山都和玩是的。

    真要把你扔到深山老林里,妥妥的迷路,所以老妈也从来都不让刘默去,这次刘默要是敢说是来老林子,老妈铁定是不会同意的。

    因为老林子树太密,又没什么参照物,转几圈下来你就找不到回去的路了,而家附近的山就没事,站在山上你就能看到下面的人家,所以总是走不丢的,无非是多走点冤枉路罢了。

    但是要想采一些稀罕的山货,都得走很远才行,家附近的山上到也不是什么都没有,但一是太少,二是还没等你想采的时候,就已经被别人先采走了。

    山花椒倒是个例外,所谓的山花椒其实就是五味子的藤条,有一股很浓的花椒味,山里人有很多都喜欢用它作调味,虽说五味子是好个东西,但大家看得上的只是果实,藤条是不值钱的,面且它的藤长得也很快,所以家附近的山上还是能找到的,这也是刘默的谎言能让老妈信服的原因。

    就在刘默漫无目的的搜寻时,忽然听到了有树叶的晃动声,寻声望去,好大一片的山葡萄啊。

    而哗哗的拨弄树枝的声音就从那后面传来。

    刚刚看到这么一大片山葡萄的兴奋荡然无存了,因为刘默想起老人们常常讲起的事,黑熊是最喜欢吃山葡萄的,在山里如果你看到一大片葡萄,而且听到拨弄树枝的声音,那八成就是遇到黑熊了。

    “靠,不会这么巧吧。”

    要是以前刘默肯定吓的腿都软了,能不能跑得动都不好说了。

    但现在,刘默还是有点信心的,起码要逃跑的话,应该还是没问题的,就凭他现在一跃五米不在话下的能力,不行就上树呗,虽说黑熊也能上树,但总不会还能快过他吧。

    本想过去看看的,但一想还是没必要冒这个险,山葡萄而已,又不是多稀罕,虽然数量很诱人,但刘默有空间在,随便移植几棵,分分钟就能收获很多的。

    就当刘默要悄悄的退走时,却无意间看到葡萄秧下面有几簇红红的小果,扁圆形,鲜艳欲滴。

    “不会是人参吧”

    这东西可真心不好找了,别说是百年的,三五年的都很难找到了,也就是这样的老林子里或许还会有点。

    “看来这运气不错啊,说什么也不能错过,不然下次还能不能遇到就不好说了”

    刘默在地上捡了一块石头,向葡萄林扔去。

    “看看到底是不是黑熊”

    “嘿嘿,老黑啊,最好不要在这,要不然今天我可就拿你练手了”

    随着石头的落地声,葡萄藤开始大片的摇晃起来,一个硕大的身躯露了出来,三米多高的大黑熊人立而起转了出来,看这体型,少说得几百斤啊,这要是一般人,铁定玩蛋了。

    其实山里的黑熊一般时候还真不会伤人,除非是“枪漏子”,就是曾经挨过枪的,但虽然不伤人,可架不住它爱“玩人”啊,就它那带刺的舌头,舔一下就是皮开肉烂啊,而且还喜欢把人往屁股底下坐,几百斤坐下来,真是不敢想像。

    这也是山里的老人们讲的。

    黑熊虽是杂食动物,一般不会吃人的,不过却喜欢把人坐在屁股底下,或者用舌头舔人。出于什么目的只有它自己知道。

    至于真假刘默倒一点不怀疑,因为刘默曾亲眼看过一个被黑熊舔过的人,半张脸都没了。

    要是能和平相处,刘默也不想去招惹它,一人一熊就那么站着,足足二分钟。

    刘默正在想着用什么办法把黑熊赶走,黑熊却先动了,

    “n这是要和老子玩玩啊,那老子就陪你玩玩”

    当黑熊扑过来时,刘默轻巧的侧身躲过,随后一个侧踢,踹在黑熊的背上,只见几百斤的黑熊向一个黑色的大肉球一样向前滚去,足足滚出了十几米的距离才停下,这下可把这大家伙给惹毛了,站起来转过身再次向刘默扑来,刘默到是很想和它比一下力气,但心里着实没底啊,在空间里都是自己一个人在练,到底能不能扛住这大家伙,他还真没什么把握,万一不敌可就要被“坐”了,还是稳妥一些吧。

    刘默决定采用现在这个游斗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