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长相的问题,苏菀在成长的过程中遇到的诱惑远比别的女孩子多的多。

    在这个时代,美丽是一种可以被买卖的东西,或许有的人会喜欢过上那种因为长相而不劳而获的日子,但是苏菀不喜欢。

    由于家庭的原因,她很小就明白“以色事人,色衰爱驰”的道理,因此她一直厌恶那些冲着她的脸而来的男人。

    她要的其实一点儿都不多,普通的家庭,普通的爱人就已经足以。她没有想过要用姿色换钱,她相信凭着自己的努力,自己可以用双手挣来自己想要的一切。

    但她没想到,最终她还是走到了卖的这一条路上。

    **

    那段被压在记忆里的初夜,是她不愿意回想的噩梦。

    当时苏菀跟林敬言刚毕业,蜗居在一间八百块一个月的出租屋里。那个屋子的房间很小,有着发霉的墙壁,永远晒不着阳光的窗户。屋子的床小着只要一翻身就会掉下去,所以他睡觉时总会紧紧的抱住她,用体温为她驱散寒气。

    她在一家公司做文员,而林敬言在另外一家不知名的小公司做业务员,工作很累,工资很少,经常回家靠着她就睡着了。

    她用着小电炉子煲汤,在下雪的夜里看着炉子里的热气等他回来,然后给昏睡的他擦脸,洗脚,喂睡得半迷糊的他喝汤。

    那个时候,他的眼中总带着笑意,温暖而明亮,他说公司虽然小但是很有前途,他干完这一单就可以拿到很高的提成,到时候他们就会搬到好一点的房子里去。他有一个完整的创业计划,只要攒够第一桶金就可以实行,他有信心让她在三年内过上好日子……

    苏菀那个时候,总是微笑着听他讲他的计划,她从来不像别人那样嘲笑他的梦想有多不实际,实际上她就喜欢他神采飞扬的样子,她相信他会做到他说的那些话。

    可是,就在时间一点点往前推进着,当到了他说签单的那天,她接到他的报喜电话,做了一桌子好菜等他回来庆功,却没有等到他的人。

    她倚在床头等了一夜,天亮打电话到他的公司询问,却被支支吾吾告知,这件事她最好不要管。

    那是她的男人,她怎么能不管。苏菀疯了似的到林敬言所在的公司大闹,最后却被保安架到了一个包间里,见到公司的经理。那个男人告诉他,林敬言在签约后铤而走险的盗用了这笔款项,企图逃遁,现在已经被抓了起来。

    他这种经济犯罪,属于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判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苏菀以下就懵了,她坚决不相信林敬言会做这种事情,但是那个经理却冷笑着说,这种事情她相不相信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既然已经立案侦查,那么就等着判刑吧。

    十年,苏菀不敢想象林敬言那种意气风发的人被关十年会有什么结果,她浑浑噩噩的走出公司大楼,想要救他却找不到门路。

    她跟他这种小老百姓,遇到这种泼天大祸,就算是被冤枉的,除了承受又能如何?

    就在这个时候,有一辆低调的黑色轿车停到了她面前,一个圆滑的声音在她面前响起,“苏小姐,想救你男朋友的话就上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