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前,凤凌谋接到莫北的电话,赶到医院,得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陆谨之的肝严重受损,已经是肝癌晚期,这种病在目前,能成功救活的几率不大,效果有限,陆谨之本人也拒绝了院方的所有治疗方案,坚持出院。

    而据刘管家说,陆谨之在美国时已经发现身体有恙,才回国的。

    回国后对凤凌谋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想,亲眼看到他成家,然后在有生之年能看见他开枝散叶,凤家的子孙。

    只是,她的所作所为偏激了点!

    刘管家当时说得声泪俱下,对自己一味盲目的支持感到愧疚,希望能得到原谅。

    凤凌谋一路上没有说过一句话,把陆瑾之接回东城别墅后,甩头就出来了,他需要慢慢消化掉所有的冲击,即使在事业上得到一番成就,在人人面前是高高在上的王者,但是心里的孤独谁能理解?从小得不到母爱,父亲离家出走,至今不知生死,一个人的童年是多么的寒冷孤单?高中时就接手凤氏飞扬,成功时没有得到任何赞扬,失败时面对的却是来自四面八方的嘲笑,忍气吞声地坚持下去,这些年总算是熬出头了,回头想起那段艰苦的岁月,他只是付之一笑。

    他这些年为什么没有女人,不仅仅只是自身的洁癖,还有因为童年的记忆太深刻,在这样一个没有爱的家庭成长,让他已经对爱情失去了信心,潜意识里把所有的女人拒绝于门外,而对面这个比他小十四岁的女孩,她的青春活泼感染了他,眼睛不自觉地被她吸引住,凤凌谋在无数个夜晚这样重复问自己,他在意她的存在,在意她被人伤害,在意她的一颦一笑,即使把她养成胖嘟嘟的小可爱,他的心依然在她的身上。

    为了她,他不止一次破例,就连现在手上的鸡腿,他可是第一次有这样的吃相,以前从来都嗤之以鼻,甚至是讨厌的,而他竟然亲手去做了。

    两天不见,出来之后,第一个想见的是她,即使在这短短的半个小时之内,因为他的不出现,上百亿的生意有可能成为泡汤。

    这就是喜欢吗?

    “凤凌谋?喂,回回神啦!我说的你到底听进去了没有?”凤听海侃侃而谈之后,却发现这个男人心思并不在她的话题上,而是很混蛋的神游去了,气得在他面前挥挥手。

    不过这男人为毛连吃个鸡腿的姿势都那么好看呢?除切帝都四大钻石王老五的身份,端的是俊毅非凡气宇轩昂,只是一个很随意的蹙眉动作都可以让多少芳心暗涌!

    凤听海突然有点得瑟,他就是她的男人,没有人能抢得去!

    凤凌谋啃完一只鸡腿,然后很优雅地把骨头往碟子里一放,才不缓不慢地回答了她的问题:“你说你想考帝大,将来每天都可以回家,你不觉得这个问题问得有些早了?”

    呃,原来他一直在听着!凤听海笑得一脸的灿烂:“嘿,未雨绸缪嘛,我觉得我一定能考上帝大。”

    “那就靠你自己的实力了,到时候别指望我会帮你。”凤凌谋似乎还对方才那个在帝大就读的男服务生很不满意。

    “那当然,考不上的话,以后就去别的城市上学,但是去别的城市会常常不能看到你哦!”

    “我能知道你的一举一动就行。”

    凤听海的眼睛顿时睁得大大的,这不是变相的监视嘛?“那我还是加倍努力好了!”就不指望身边这位为她放宽政策了,凭真本事在考场上见!

    两人吃完午餐,就有人过来把残羹剩饭撤了下去,请他们挪位子到一处阳台,说是阳台,还不如说是小小的休憩室,里面培养着很多株植物,门口处是几株人工栽培的茉莉,难怪刚一进来时就能闻到茉莉花香,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凤听海不由得摘下一朵花凑到鼻尖闻了闻,最后干脆夹到书本里,书本里立即飘逸着好闻的花香,而不远处的窗台上爬满了常青藤,阳光从缝隙中偷溜出来,光影斑驳。

    凤听海挑了一张南藤秋千椅坐下,享受着这难得的静好时光。

    “凤凌谋,我们家也要有这样的阳台,不对,要比这里大。”

    “喜欢的话,回去给你建一间花房。”

    “我要在里面看书,晒阳光,午睡。”

    “看来挺会享受的。”

    “不如我们就把临海隔壁的房间改装一下吧?怎样?”

    “嗯,这主意不错。”

    凤听海美美地在秋千椅上闭上眼睛,今天凤凌谋真是给了她一个意外,这就是所谓的浪漫么?这个男人不会花言巧语,但是每做一件事,都会用心去做,不感动是不可能的。

    没一会儿,有侍者泡上一壶上等的西湖龙井,气味香郁,在这样静谧的午后,带来一阵别样的清香。

    凤凌谋为两人各自倒了一杯,听海端了起来微抿了一口,刚入口时微微有点苦,随之却有齿颊留芳、甘泽润喉的感觉。

    凤听海微眯着眼,好吧,她很少喝这种绿茶的,不过是凤凌谋亲自为她倒的,苦点也无所谓。

    拿起复习题放在膝盖上,随意画了几笔,这时候,凤凌谋悠然开口,语气似乎很平淡,“海儿,你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么?”

    “什么日子?不就是两人久别重逢的好日子嘛!”凤听海狡黠地抬眸,故意把‘久别重逢’这四个字说重,两天了,这人连打个电话都没有,和在人间蒸发了没两样,突然相见,这也算是久别重逢吧?

    凤凌谋坐在沙发上,本是很期盼的目光,听她这么一说,突然暗淡了下来,“久别重逢?亏你想得出来。”

    “那应该怎么说?”她有意刁难他。

    他剑眉轻扬,眸光流转,“两天只是小别。”

    “小别胜新婚?”凤听海一时嘴快,接着他的话一下子就说了出来,说完才意识到不妙,这个俗语来得好暧昧。

    “看来觉悟挺快的,书不白读。”

    “……”凤听海特无语,这男人别看他一副正经样儿,坏的时候都不知用什么成语形容。

    “真的不记得今天了?嗯哼?”凤凌谋挑眉,伸手在她的脸蛋上捏了一下,触感很好,很软,就像小婴儿一样,娇娇嫩嫩的,手一松开顿时就能清晰地看到一抹红晕,凤听海嗔怪的随手拍下,不理他,埋头看题。

    今天是什么日子?她就应该让他着急一下,嘿,今晚再给他一个惊喜。

    下午放学的时候,凤听海故意说她和杨阳有约,就暂时不回去了,让凤凌谋不用等她,然后一个人偷偷溜了出去。

    今天是凤凌谋的生日,这是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和他一起过生日,应该买什么礼物送出去呢?领带?送过了。鲜花?也送过了。手表?一点创意都没有。总不能买一辆豪车送出去吧?他车库有的是,才不会稀罕。

    站在大街上,凤听海第一次感到迷茫!

    要不打电话给其他人参考参考?

    想了想,还是觉得庄腾的品味比较高,脾性和凤凌谋也差不多,喜欢的东西应该也相近才是。

    掏出手机,翻出向慕九偷偷塞过来的他爹地的号码,直接拨打了过去。

    庄腾刚开会出来,正在叮嘱秘书按流程去做,私人手机铃声响起,以为是家里打电话来,心里隐隐有些期待,结果一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眉头一皱,不过还是接了:“喂,我庄腾,你是哪位?”

    “庄叔,我是听海啊!你侄女儿!”

    “听海?”庄腾突然觉得头疼,凤家的这位,他是真心怕了,每次她出现,儿子就闹腾,这次又不知会搞出什么名堂来?

    凤听海哪里知道庄市长对她的忌惮?迅速打开话题,言笑晏晏道:“庄叔,我想问你个私人问题,呃,你平常都喜欢什么呢?”

    “问题太笼统,我应该怎么回答你?平常没有工作的时候,我喜欢做极限运动算吗?”

    “呃,不是,我是想有关于物质上的,比如你喜欢钻石啦,名牌包包啦什么的。”

    “我什么都不缺,怎么会喜欢?”

    “……”凤听海严重受挫!

    她啥都喜欢好伐?名牌,钻石,房产,人民币!怎么就没人送给她呢呢呢?

    庄腾走到走廊里,一只手悠闲地插在裤兜里,无声笑了笑,这机灵古怪的女孩竟然也有吃瘪的时候!

    打算不想再逗她,开口问:“你是不是想知道谋喜欢什么?”

    “对对对!他喜欢什么?”

    “难得你还记得他的生日。”庄腾轻叹了一声,这些年,凤凌谋从来不过生日,今年会是意外?不过还是想了想,说:“谋从小到大都喜欢吃棒棒糖,别看他表面成熟稳重,也有幼稚的时候,每当心烦了,工作不顺时,他会买一大堆的棒棒糖,一个人全部吃光为止。侄女儿,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坏事,惹谋生气了?”

    “呃,才不是嘞!在你眼里,侄女儿就是尽惹坏事的人么?”凤听海委屈地撇撇嘴,她三番两次搅他和向莱的局,估计已经被打入黑名单了,汗哒哒的。

    不过还是得感谢这位人民的好市长,真是帮了她一个大忙啊!

    凤听海喜眉笑眼的挂了电话,今晚将为家里的某位小朋友举办一场特别的生日pa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