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言对偶像这个称谓敬谢不敏。

    她不是一个喜欢张扬的人,不然的话,当初选择电视台工作或是干脆子承父业成为商界呼风唤雨的奇女子不就得了。

    她热爱播音员的事业,不是因为它属于大众传播的范畴有多么特殊,而是因为它的低调,它的不矜不伐。播音是用声音征服听众,一首歌,一个故事,一段经历,经由播音员明亮纯净的音色娓娓道来,如同烟沙浩渺的雨天品茗独酌,少了尘世浮华的喧嚣,却多了光华内敛的温润。

    真正融入其中,就会被它独特的魅力深深地折服。陆雷老师说过,人的声音是有生命的,好声音就像是打扮漂亮的姑娘,所到之处无不为之风靡倾倒。

    经过这三个月来的强化训练,她最大的收获不是让‘夜话’节目芝麻开花节节高,取得长足的进步,而是在学习和领悟中,渐渐掌握了陆雷老师传授的用声技巧。

    从事播音主持的人都知道,只有科学巧妙的运用声音,才能起到好的传播效果。而怎么运用声音、控制声音却为许多人所不知。在陆雷老师的教导下,她从发音的动力源,气息开始练起,逐步掌握“抓两头,解放中间”的科学用声技巧。经过一段时期的训练,她渐渐找到了‘好钢用在刀刃上’的奇妙感觉。她领悟到喉部放松才是发音的最好状态,只有达到收放自如的境界,吐字的准确清晰度以及共鸣音的运用难题也就迎刃而解。

    总之,这功力不是靠一朝一夕的努力就能做到的,它需要长期的不懈的练习以及实践,才能慢慢积累进步。

    这就像是武侠小说中描写的一样,师父把武功绝学传授给徒弟,徒弟却不能因此一步登天,他仍需经过数十寒暑的苦练不辍才可融会贯通,成名成家。

    童言自觉离武林高手还差得远,所以,偶像这个称谓她实是愧不敢当。

    和小莉聊了些八卦趣事,两人就在冷饮店外分手。

    站在人流如织的街头,童言仰头望了望烈焰般的太阳,感觉刚刚落下的汗渍又从脊背上升腾起来。

    她从路边店面的阴影下快速穿行而过,走了大约两个街口,她终于看到停车场的标志。

    她单手遮着刺眼的太阳光,小跑越过一座毫无遮蔽物的人行天桥,又直行两百米,到达一处中型户外停车场。

    在停车场的西南角,一辆普通的白色suv正暴晒在阳光下。

    童言走到这辆车前,用车钥匙遥控开门,然后晾了一会儿才深吸口气坐进驾驶室。

    “呼——”扑面而来的热浪令她呼吸一窒。

    她迅速启动车子,打开空调,然后熟练地挂挡转弯,离开停车场。

    没行驶多久,车里的温度就降了下来。

    新车性能不错,童言瞥了一眼方向盘上的车标,不禁微微翘起唇角。

    这款十几万的白色suv是季舒玄送给她的礼物,车子是两月前拿到的,她开了两个月,感觉一直很好。

    想到他,她就拨了电话。

    蓝牙耳机挂在右耳朵上,听着熟悉的彩铃音乐,心情也跟着变得轻松愉快起来。

    “小言——”

    他设置了语音提醒,来显会用语音提醒他。

    童言嗯了一声,问他:“你在哪儿?”

    季舒玄自从学习心理学之后,就全身心投入进去,除了必要的工作以外,他的业余时间基本上都在学习。最近更是频繁进出图书馆,因为适合盲人看的心理学的书籍和资料目前很难买到,他只能通过以前的校友到q大的图书馆里学习。

    “我在阿群这里。”季舒玄回答。

    童言一怔,在电台?

    她在红灯前停车。

    “台长找你有事?”她问。

    “嗯。有点小事,你呢,工作结束了吗?”他说。

    “早完事了。我和小莉去喝了冰饮,她回电台了,我本来打算去q大接你,看来不用了,是吗?”她趴在方向盘上,瞄了眼车窗外的蓝天。

    他轻声笑了笑,“那我再回去……”

    “不要——”她叫起来,之后也笑出声,“我没那么幼稚。”

    为了不让她的希望落空,就麻烦一个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穿越大半个城市来与她会和,怎么说都有点过分。

    绿灯亮了,她重新启动车子,向前汇入车流。

    “你要不要过来?”季舒玄问。

    童言刚要回答,却听到他那边传来浅浅的人声和脚步声,“舒玄,晚上我们一起吃个饭。饭店我已经定好了,在……”

    圆润动听的音色,略带沙哑的性感,狎昵亲密的语气,无不昭示着声音的主人和季舒玄非同寻常的关系。

    童言驾车的手指轻轻一缩,车子向右轻摆了一下,又恢复平稳。

    季舒玄低声回答了一句,她没能听清,然后,她就听到季舒玄再次征询她的意见:“小言,晚上阿群请客,小声也在,你能过来吗?”

    童言原本还有些别扭,可听他毫无避讳地提及慕远声,声音里除了磊落干净再无其他情绪,堵在她心口的那一点点别扭也就顷刻间散了。

    她想了想,说:“几点的饭局?”

    “七点,兰桂坊蕙兰厅。”季舒玄说。

    “嗯,知道了。到时我直接过去。”她说。

    季舒玄似乎并不打算挂断电话,他顿了顿问道:“还有三个多小时,你要去哪儿?”

    童言转动方向盘,驶入一条树木繁茂的单行道,“我想去恩泽看看‘流浪’。”

    季舒玄默了默,说:“你想领养它?”

    那条极通人性的拉布拉多犬,他曾在john家里遇到过一次,长长耳朵,长长的毛,庞大的身体,对熟人很友好,但是对待陌生人……

    “我倒是想要,可萧叹怎么舍得把他儿子送给我呢。”童言轻笑起来。

    “我可以再买一只狗送给你。”他说。

    “不要,我只要‘流浪’。”童言语气坚决地说。

    这次对方沉默的时间有点长,过了片刻,他说:“车开得还顺手吗?”

    “嗯,很不错。我觉得比那些百万豪车也不差。”童言平心而论。

    “那跑远途呢,会不会有压力?”他忽然问道。

    童言以为他质疑自己的驾驶能力,不禁带了一丝薄恼,说:“我十八岁就考取驾照了,而且大学期间每年暑假都会自驾游。我开车很老练的,你不是坐过吗?我……”

    话还没说完,就听到他说:“夏天我们去西藏,好吗?”

    语气很轻,但是表达的意思非常清楚。

    她愕然怔住,脚轻轻抬起,松了下油门。

    白色suv驶入浓荫蔽日的街道,她的眼前一暗,感觉四周热燥燥的空气顿时变得凉爽下来。

    “就我们两个人吗?”她问。

    他嗯了一声,说:“对,就我们。”

    她不止一次去过那片纯净圣洁的高原之地,尤其喜欢那里的日出日落,红彤彤的霞光里带着一种令人敬畏的神圣,印象深刻。

    想到有一天,她和他依偎在夕阳西下的布达拉宫眺望远方的情景,她的嘴角就不自觉地上扬。

    “那就说好了,不许变卦,不许赖皮!”她说。

    他笑说她顽皮,之后两人道别,挂了电话。

    童言专心开车,不到十分钟,车子就在历史悠久的胡同口停下。

    她拿起背包下车,走进熟悉的巷子。

    这里古树参天,凉意森森,沿着青石板铺就的细窄街道一路向前,沿路透出的都是民居质朴恬静的气息。

    她和树荫下乘凉的几位老人打招呼,然后走进恩泽的大门。

    刚迈过门槛,耳边就传来熟悉的狗狗呜咽的声音,她不着急进屋,而是循声过去,在一进门右侧的角落里找到一只被假山石头卡住的狗狗。

    这只毛色黑白分明的狗狗看到她,立刻瞪起乌溜溜的眼睛瞅着她。

    “汪汪——”它颇有气势地叫了两声,然后就被童言搬开石头,抱了起来。

    童言捋着它光滑的皮毛,低声说:“你怎么偷跑出来了?你的主人呢,不要你了吗?”

    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前方门里传了出来。

    能够自动粘合的门帘被人掀起,露出小夏焦急的脸庞,“牛牛——牛——”

    看到门帘外的人和她怀里抱着的狗狗,小夏嗨了一声,抚着胸口说:“吓死我了,我还以为牛牛丢了呢。”

    “牛牛?它就是那只……边牧?”童言惊讶地望向怀里的小东西。

    “可不是嘛,现在毛长齐了,腿长好了,就想着逃跑了!”小夏伸手虚点了点牛牛,恨声说:“你个忘恩负义的家伙!看我不揍你!”

    “汪汪——”牛牛似是在抗议。

    童言一手抱着牛牛,一手拉着小夏朝屋里走:“你跟它计较什么呀,它什么也不懂。”

    “反正它就是不如‘流浪’,‘流浪’从来不拴绳子也不会乱跑,可它呢,一不留神就想离家出走!”

    童言笑出声来,她低头亲了亲牛牛的额头,“你想出去找谁?找妈妈,还是女朋友?”

    “汪汪——”

    童言进屋后环顾一圈,扭头问道:“萧叹呢?”

    小夏抱起一只寄养在诊所的雪纳瑞,看着童言,犹豫了一下说:“萧院长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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