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首发网站“这位兄弟说笑了,我可不是什么革命党。

    虽然我不太喜欢如今这个朝廷,却也来不及革他们的命。我叫刘兴华,是山那边的汉人后裔。因为老毛子官府的迫害,为活命我就钻山想回国内讨条活路。

    却没成想,这山比我想象的大,在山里瞎头瞎脑钻了一个多月。要不是我打小,喜欢钻林子,只怕没见到你们,我就死在这大山之中了。”

    编造一个身世,是刘兴华待在山里无聊时,就在考虑的事情。留洋回国的华人,无疑最好用来当借口。而从那个国家回来,却是值得考虑的问题。

    这里距离沙俄最近,冒充沙俄境内的华人,无疑是最佳的选择。这年头,东北的百姓官府,对老毛子的痛恨,相信一定不会太少,这身世应该容易拉进彼此的距离。

    被沙俄侵占掉的外兴安岭,尽管生活的清朝人不多,却也有一些迁移到那里生存的清朝人。刘兴华编造的这个身世,还是有一定可信度的。

    见刘兴华如此爽快的告知身份,葛依乎似乎有些失落般道:“啊!原来你是从老毛子那边逃亡过来的。能在这山里待一个多月,刘大哥的能力,兄弟敬佩的很。

    在下葛依乎,山下猎户村的猎人,这位是猎户村经验最丰富的老莫叔。这几个也是村子里,经常钻林子打猎的猎人。有幸在这里遇见,倒也不失为一种缘分啊!”

    打小就崇拜英雄的他,从先前刘兴华的动作,多少能看出。这是一个,比他们更擅长钻林子的高手。不管对方说的身世是真是假,先结交一下总归不是坏事。

    看着自来熟的葛依乎,一口一个大哥,一个一个兄弟。莫拉乎等人,也觉得刘兴华似乎不是什么坏人。本身就饥肠辘辘的他们,听到有酒喝有肉吃,也就没怎么拒绝。

    跟着刘兴华来到帐篷处,看着这种军用雪地帐篷,尽管地方不大。可钻到里面,却能立刻感受到,帐篷里的温度,比外面要高上一大截。

    只是帐篷根本容不下七个人,刘兴华从帐篷的战术背包里,拎出几瓶撕掉标签的红星二锅头。又拿出几个一次性的杯子,就坐到生着火的避风处。

    一脸客气的道:“在林子里待的时间长,没留下什么好东西,就一点自家酿造的烈酒。几位若不嫌弃,喝杯酒暖暖身子。等下再把马鹿收拾一下,炖锅肉汤填填肚子。”

    将这种塑料作成的杯子,给六人每人发了一个。刘兴华直接拧开,这种储存在营区小卖部,价格实惠却地道的红星二锅头,给每人倒了满满一杯。

    至于他自己,则直接端着瓶子道:“这酒有点烈,喝的时候慢品细咽。都说东北爷们喝酒厉害,想必这点酒,诸位都不放在眼里吧?我敬诸位一个!”

    在基地当兵五年时间里,他从一个不太喝酒的新兵,变成一个白酒喝小二斤没问题的酒道高手。真正的原因,也是被天气给逼的。

    一到冬天,基地晚间执勤的哨兵,除了穿上部队配发的棉衣雷锋帽。老兵们最喜欢带的,就是这种五十三度,三两装的扁瓶红星二锅头。

    想睡觉或太冷的时候,喝上一口保持精神百倍状态十足。只要不在哨位上喝醉,一般情况下,军官们也不会过多责备。当然,这种特权也仅限两年期以上的老兵。

    清楚这些猎人,对他还有些怀疑。其实别说这些猎人,他自己何尝不是,身上揣着一支手枪呢!这并非他有什么恶意,而是觉得防人之心不可无。

    先喝是告诉这些人,酒没动过什么手脚。既然想跟他们出山,刘兴华自然要释放些诚意。可令他意外的是,众人没盯着杯里的酒,反倒眼巴巴看着,扔到一旁的酒瓶子。

    这种奇怪的现象,让刘兴华心中一惊,很快意识到,他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尽管他知道,清朝已经有生产玻璃制品。可这种扁酒瓶,只怕尚属稀罕物。

    其次就是给众人酒杯,是一次性的塑料制品。可这年头,应该没什么塑料制品吧?这玩意在后世烂大街,在这年月又是稀罕物。

    意识到这点的刘兴华,很快笑着道:“葛兄弟,怎么光盯着空瓶子不喝酒啊?你要真喜欢这种空瓶子,地上这三个都送你。这玩意,不值几个钱!”

    小小的装了回逼,却令葛依乎感动的直摇头道:“不行,不行!这东西,我在省城都没见过。虽然东西小,但做的确实精致啊!拿到市集,应该能置换些钱!”

    面对葛依乎的回答,刘兴华觉得以后要注意,有些超时代的东西,看来真要小心一点。不然,早晚会让人发现,他身上不同寻常的一切。

    只是刘兴华忘了,相比这几个二锅头的酒瓶子,他身上这套雪地作战装备,更是这个时代所制造不出来的。更别提,他肩上那杠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了。

    并非他拿不出更好的枪,而是觉得这枪,跟这个时候的步枪外貌差不多。只要不把枪交给别人看,一般情况下也发现不了,这枪的生产工艺,这年头几乎生产不出来。

    总之,刘兴华经过今天这事,突然觉得穿越到这时代,总觉得跟做贼一样。待人接物、说话办事,总没来由的心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