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那次坠崖带来的后续事件,我从没有过住院超过一星期的案例。然而就在我因伤入院的第二天,边暮城兴匆匆地跑来告诉我:他将去参加一个暖爱系列的摄影大赛,需离家一星期,为了让我在这一个星期里得到更好的照顾,决定,将我投放医院一星期。

    我看了看全副武装的他,觉得,反抗已经起不了作用了,于是十分大度地批了一个星期的假给他。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我平白无故住了一个星期的院,身心皆遭到了莫大的摧残。更为重要的是,作为藤滨市唯一一个被邀请出席总赛季的,而且还不是个正儿八经的摄影师——边暮城,他实在是太过兴奋,以至于忘了给我续缴住院费,我甚至怀疑他连把我寄放在医院这一事实都给忘了。因此我在住满一星期之后,因无力支付庞大的住院费用,被正式请出了医院大门。

    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我眼含热泪地对着镀了金的医院大门行了个注目礼,随后拖着还没好利索的腿十分欢喜地往边暮城的公寓跑。

    不得不承认,相较于阴冷森凉的医院,边暮城的公寓对我来说,无疑有着更为强烈的吸引力,我也因此激动非常,甚至有种“归家心切”的感觉。然而此刻,我顶着如此狼狈的一身行头,被焦躁的人群推挤到电梯的角落,却看见了在电梯门前携着女伴、又谈笑风生的边暮城,这场景,不得不再次承认,十分惨淡。

    我看了看还未发现我的边暮城,默默地往后退了一步,自动隐进闹哄哄的人群里。

    边暮城所住的这幢公寓哪都好,就是硬件设施差了一点。一个单元,三十多层楼的用户,只有两部电梯可供上下楼。因此每到上下班的时间,这幢传说中只有**及高素质人才才能入住的大楼,其用户抢电梯的势头足以媲美这几年里人民币本币汇率的增长速度。着实叫人望尘莫及,望洋兴叹。

    照理说,呆在这么一个令人望尘莫及并望洋兴叹的铁匣子里,我应是浑身 燥热,欲火难发才对。可我贴着电梯后方的铁皮,隔着众多攒动着的人头,透过电梯里昏暗的灯光,看着边暮城规矩的后脑勺的时候,竟觉得背后阴风阵阵的……

    电梯上去又下来,我不幸地从公寓门口又回到了公寓门口。

    看着远处边暮城拖着一面容不清的女子飞奔而去的身影,我为难地想:我是该找他兴师问罪呢,还是兴师问罪呢,还是兴师问罪?回过神,我继续投身于电梯搭乘资格争夺赛之中。

    说实在的,如果边暮城把我丢在医院不闻不问是为了发展异性往来的话,那么,我完全可以谅解。毕竟边暮城或许可能大概还没过青春萌动期。可是,当异性间萌动地太过于激烈乃至要殃及无辜的话,我想,这就天理难容了。

    我痛苦地望着被丢在玄关处的沙发软垫,客厅地板上惨遭分尸的玻璃杯,以及碎玻璃边一滩不知是酷儿还是芬达还是汇源鲜橙汁的东西,发出了史上最愤怒的半声嚎叫。剩下的那半声,在我看见陈尸在垃圾桶里的一组照片后,被成功地咽了回去。

    边暮城除了是个业余摄影师外,还是摄影艺术的狂烈爱好者。前者只是将摄影当作一种兴趣,而后者则是把摄影视为生命。这两者的区别显而可见:一个要命,一个不要命。

    由此可见,边暮城必定十分爱护他的作品,这点从他不准我碰他的相机相册,乃至不准我进他的房间上也可以得到证实。

    我撑着下巴坐在沙发上,面前是我从垃圾桶里捡出来的那几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女孩,眉目间还有些稚气,大眼方脸,长得并不漂亮,也没怎么打扮,只穿了一件黄衫子,胸前还搭着两条相当土气的大麻花,只是眉眼弯弯的,衬着暮色倒还好看。而这照片也拍得很随意,没有特地取过景,像是一同出游时随手拍下的。

    这组照片统共六张,照片里的姑娘也多是侧面,只有两张露了正脸,不过也是朦朦胧胧的。我隐约觉得这上面的人有点眼熟,但始终没想起来在哪见过,也就作罢。之后又拿起照片仔细地翻了翻,发现其中一张照片的背面写了一行小字,字体工整,用笔看来使了些劲,笔痕有些深,内容是这样的:

    十月,与馨馨同游藤滨外郊。夕阳无限好,哪知近黄昏。

    落款是在十年前。

    我恍惚想了想,没想起边暮城多少岁数,也不知道十年前的他多少岁数。但能把“只是近黄昏”记成“哪知近黄昏”,想来也是个半吊子,估摸着只有中学程度的文化水平。

    我对着照片发了一会呆,一不留神就呆到了天黑。冷风从没关实的窗子里钻进来,把我吹得一个激灵。

    我拢了拢思绪,动手把屋子收拾了。挣扎了一会,又把照片原模原样丢回了垃圾桶。

    一切整理完毕,时针也差不多指到了七点。我偏头一想,觉得边暮城极有可能杀回来吃晚饭,于是自觉地走进厨房准备煮面。

    我跟着林宜然这么多年,会煮的面的种类,少说不下一只手。只是边暮城这一辈子认定了只吃一种面,而这种面恰恰是我闻所未闻的,于是我十分虚心地去向他讨教,但他始终觉得我资历尚浅,不屑于告诉我。终于有一天,我半夜起来找水喝,发现他一个人在厨房里闷头灌着二锅头,之后晕晕乎乎地打开橱柜取出面饼给自己弄了碗速食面,我才知道他口中“天下第一面”的做法。

    我打开橱柜,拿出一个面饼放进碗里,倒上温开水后塞进了微波炉。两分钟后我取出碗,把水沥干,一口气把酱油黑醋白糖味精辣椒酱全加了进去,完了之后又切了大半根黄瓜,照样扔了进去,拿筷子粗略地搅了搅。

    我停下手,撑着厨房洁白的台面往外看。夜色里,对面公寓楼顶上的小花园在园里灯光的映射下显得有些迷幻,整个画面都是昏黄的,角落里的瓜藤架却看得分明。

    也不知道看了多久,玄关处忽然传来稀里哗啦一阵掏钥匙的声音。没过多久,脚踩两只熊猫款毛拖的边暮城就出现在了厨房门前:“是你啊,你怎么自己一个人就回来了?”

    我回神,想了想,说:“那是因为多亏了您的荫庇。”

    他微皱了下眉:“什么意思?说句明白点的。”

    我于是换了种说法:“那么就是承蒙您的关照。”

    他叹了口气,伸手点开微蹙着的眉头:“听你这么一说,我忽然不想再荫庇或是关照你了。”

    我立刻振奋起精神,双手捧着先前拌好的面递上:“请您忘了刚才的对话吧,来碗面拌黄瓜怎么样?”

    边暮城看清我手里的东西时微不可见地挑了挑眉,但还是很给面子地配合我把话说下去:“面拌黄瓜是什么东西?”

    “哦,它的学名本叫黄瓜拌面,只是这碗黄瓜拌面,其黄瓜的数量远超过了面的数量,基于这个事实,我给它起了个别名,叫面拌黄瓜。”

    边暮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