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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到底是江湖人士呆的地方,不是带刀就是带枪。”

    自从杨廷鉴进入客栈以来,所有的人都在看着他,要知道这“龙门客栈”就是为他们这些江湖人士准备的,从来没有一个读书人到这客栈里面来过,不管是那些读书人是不肖或者是不敢,反正杨廷鉴是第一个着士子长衫的读书人第一次出现在“龙门客栈”里面,所以整个客栈内顿时一片寂静,落针可闻。

    “龙门客栈”的老板娘金镶玉在柜台里“噼里啪啦”地打算盘,客栈内本来喧嚣的声音突然停止,这让金镶玉连忙抬头查看到底出了什么状况。

    金镶玉这一看不要紧,差点就被杨廷鉴的玉树临风给吸走了魂魄。只见自己的客栈内一名翩翩佳公子,黑亮垂直的发丝,斜飞的英挺剑眉,蕴藏着锐利的黑眸,削薄轻抿的唇,棱角分明的脸庞,修长高大却不粗犷的身材,宛若黑夜中的鹰,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的是傲视天地的王者气势。

    杨廷鉴毕竟是上个战场,杀过流贼的,读书人独有的温文尔雅,再配上果敢的杀伐之气,当然就有了吸引女人的那份英雄气概了,这是发自骨子里面的气质,不是可以装出来的。

    “哟……这位公子,小女子是这间客栈的老板娘,招待不周,还请多多包涵,公子是来赶考的举子吧?”

    金镶玉如蜻蜓点水一般,就如风一样地快速飘到了杨廷鉴的面前,柔情万千地招呼着杨廷鉴,她的一双妙目不停地在杨廷鉴的身上扫来扫去,忒是肆无忌惮。

    客栈内投来的各种目光,金镶玉也是毫不在意,金镶玉含笑着用夺人心魄的目光一扫客栈,顿时让那些看稀奇的客人全部都乖乖地低头吃饭,金镶玉的这一眼,那十分明白地告诉了那些江湖人士:

    “姐儿就是爱俏,姐儿就是春心萌动了,难道有那个不开眼的狗东西敢来坏老娘的好事。”

    金镶玉也是苦命之人,她本是西北边塞马贼首领的独女,自幼跟随父亲学习武功,左手善使柳叶飞刀,右手使柳叶刀,所以他父亲就经常带金镶玉出关走私,在道上也赫赫有名,“金镶玉”也是她的江湖名字,没有人知道她的真名。

    前几年金镶玉的父亲死于马贼之间的黑吃黑,举目无亲的金镶玉就带着父亲留下的积蓄和几个忠仆到了京城,开了这家具有西北风情的“龙门客栈”。

    金镶玉虽然是马贼之女,却偏偏喜欢读书人,可那个读书人敢取马贼首领之女,那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吗?结果金镶玉的婚事就这样耽误了下来,今天金镶玉已经是二十有二了,这在大明是属于“齐天大剩”的范畴。

    金镶玉身穿紫色的真丝素纹裙,上面全是小小褔团图案。外套绯红色流萦醉花纱衣,透明的纱衣上织就出牡丹暗纹,梳得光滑平整的高髻正中插着一支红玉金菱花。前额处环过一缕乌发代替了华胜,上面粘着颗颗珍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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