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首发网站嗯?好熟悉,虽然有些差异,但这不是古埃及那本鼎鼎有名的《亡灵书》吗?不过《亡灵书》首句是“亡灵起身,歌唱太阳。”颂唱的是太阳神拉,这些冥文对太阳神没有丁点提及,连带《亡灵书》中所有明确赞美太阳神拉的祭词都消失不见。

    古埃及人相信,人间与冥界“奥西里斯王国”之间有一片诸魔地带,亡灵要到达“奥西里斯王国”必须经过这一地带,面对各式狰狞恶魔的恐怖阻挠。为了护送亡灵成功到达冥界,伟大的冥界天平审判者托特神书写了亡灵书,依托古埃及祭司们之手,卷写于纸草之上,死者手持纸草卷亡灵书,就可以抵挡恶魔攻击侵扰。

    庄轶熟知亡灵书是因为老爸的关系,老爸虽是个普通的山镇泥瓦匠,却好读些稀奇古怪的书,《亡灵书》便是其中之一。他从小耳濡目染,也知道了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

    【时间在你的脚下卷起尘土,而你永远不变。

    你通过了那扇黑夜的背后闭起的门,

    使愁苦中躺卧的灵魂欢喜雀跃。】

    这一段也是《亡灵书》中的内容,他忘了是赞美太阳神拉还是冥界之王奥西里斯。

    【你在虚无中行走,你在万象中行走。

    你是光是暗,是火是水,是玄色混沌是黎明黄昏。

    生命由你而起,你是生之源泉。

    亡灵因你蒙恩,你是死之主宰。

    你前行,时间流逝。

    你后退,光阴倒转。

    你驻足,万物亘古永恒。】

    这一段就不是了,他搜遍脑中所有库存也没找到对应的文献,也不纠结,继续往下看。最后一段居然不再是玄之又玄、意义不明的文字,而是几句吸炁法。

    炁他也是知道的,炁乃天地初始的混沌,宇宙万物的本原,人体的第一灵体,风水养生很多以“气”命名的概念,其实说的是炁,炁乃先天之炁,气为后天之气。

    文中把炁描述成虚空飘荡的浮尘,凡人无法得见的调皮光之精灵。庄轶眨巴眼:难道就是我平日里总见到的能量光体?

    他照着吸炁法所述尝试吸入能量光体,静坐入定,呼吸之间,能量光体果然风涌波动汇聚而来,慢慢进入身体内,他可以感受到吸炁后灵体貌似变得明亮了一点点,突然又悟到,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吸收天地灵气日月精华?

    虽然仍旧没弄明白魂穿之谜,但总算搞清楚了魂核的本源是炁。这些石块不过是一个整体的残片,也许找到其他残片,就能知晓真相。

    再也没什么其他值得研究的,庄轶爪子伸向魂核,闭上眼睛,准备返回原来的身体。

    魂核融入灵体,黑斑开始修复,浑身说不出的畅快。他这回魂穿了几天时间,想来现在应该正待在医院里输营养液,老妈估计守在旁边,也许还有同寝室的兄弟。他笑着睁开眼帘,却傻了眼。

    木书桌,破箱子,各种石头,墙角堆满瓷器铜罐和道不出形状的旧物……怎么还在贺老道屋里!?

    他伸爪凑眼前:操!猪蹄!不是吸了魂核就应该回魂的吗!

    他赶紧审视灵体,大约明白了无法回去的原因——灵体的黑斑还在,虽然小了点。可能这回黑斑过大,一枚魂核无法补全。

    仅有的魂核已被吸收,连带其他石头的淡光都被他吸了个干净,四下里再也感应不到魂核的气息。他郁闷了,难道要当一辈子猪?

    不过对庄轶而言,烦恼只是过眼,区区两秒时间,趴地蔫了一会,他立马又满血复活:指不定过几天第二枚魂核就出现了呢,天无绝猪之路!

    翻进贺老道的厨房填饱了肚皮,打着饱嗝出来的时候目光再度被一摞一摞的书山给勾住,倒不是他这人爱书成痴,而是有一类书出现在贺老道屋里,本身就是件奇葩事。

    蹄子掀开书山的山顶,随意戳下几本,清一色三十二开大小,无论印刷还是排版都无不彰显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古朴风味,书名皆是《人类先祖》、《进化论》、《生物变异》之类,作者名是贺衍珍。

    贺?庄轶留了个心眼,专找贺衍珍的书,终于在一套名为《“夏娃”后裔》的精品收藏版书页中找到了作者的半身像,虽然戴了副方框眼镜,胡子没那么长,头上也没顶个髻,但眉眼轮廓,分明就是贺老道。

    作者简介一栏是这样介绍的:贺衍珍,著名生物学家,斯坦大学博士,东大生命科学学院院长,进化生物学研究所所长,在人类起源、生态环境与生物变异研究方面贡献卓越。

    庄轶咋了舌,没想到顶个道士髻舞把桃木剑叫嚷着要烧猪妖的贺老道二十多年前居然是学术圈内有名的生物学家!?

    可是昔日鼎鼎大名的生物学家怎么会突然半路出家改行当道士呢?庄轶爪子戳戳头,也许就像伽利略是天主教徒,牛顿相信上帝创造世界一样吧,不同的是伽利略牛顿笃信上帝,而贺老道信了元始天尊。

    贺老道在人类进化论上支持“非洲单源说”,认为全世界的现代人都是一名生活在约15万年前的非洲女人“夏娃”的后裔。当然这是他二十多年前的主张,现在观点是否有变更就不清楚了。除了人类进化研究,贺老道在其他生物领域也颇有建树,庄轶翻到了《两栖动物研究》、《南地昆虫目录》和《亚洲蛇群生态》等书,突地想起戚家寨人提到贺老道一来寨中就解决了蚁患和蛇患的事,不由抽了抽嘴角:人家一研究昆虫和爬行动物的专家,解决些蚂蚁和蛇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庄轶对人类起源的兴趣并不大,再加上蹄叉毕竟没有十指灵活,随意翻翻就扔回了书山之中。他瞧向另外几摞书,这回发现了令他感兴趣的东西——张献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