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休息了一个上午,中午吃过午饭之后四个人一人穿着一套极具民族特色的服装在渝川的古镇上悠闲的逛着。现在是四月的天气,所谓春日暖阳、和风煦煦,在这个山水相间、鸟语花香的美丽城镇花长生很快把被从众抱着睡了一上午的不满一扫而光。

    花长生选的这个古镇是紫宇帝国最古老民族古苗的所在地,从脚下的青石板路,道路两旁的特色竹楼,以及临水而建的高脚楼全都透露出一种古老而原始的新奇感。穿着古苗服侍的阿哥阿姐们随处可见,不时飘来古苗酿酒的酒香酒香勾得人心直痒痒,间或传来的歌声更是嘹亮动人。

    因为是著名的旅游区,所以稍微显得有些忙碌而拥挤,可是这点拥挤不仅不让人觉得厌烦,反而会使人因为穿梭在人群之中看着各种民族玩意儿,吃着特色小吃,听着古老故事而心境愉悦。

    唯一不足之处便在于,某花注定是不能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的,自从被放出酒店以后,花长生就成了脱缰的野马在人群里面一通乱窜,他的身后还跟着一只疯魔了的兔子。跟在花长生跟洛悠然后面的从众和季初尘只能一路收拾着两个人搅和地鸡飞狗跳的乱摊子。

    诶,这小镇上面还真的有着许多的鸡呀、狗呀什么的,当真还有那么几分鸡飞狗跳的模样。

    古苗的刺绣、织锦、蜡染、剪纸、首饰制作这些工艺美术瑰丽多彩,每一年都要作为贡品进献给帝国王族以及贵族,花长生早已经被这些精妙的艺术品所折服。然而不到古苗不知道,原来比起那些为了彰显王族华贵的贡品来说,这些在民间流传的衣饰、乐器更是令人惊叹。

    花了一个下午在古镇上游了一圈,收获了不少古苗的新奇玩意儿,尤为对一种名叫芦笙的乐器最为喜爱,虽然花长生并不会吹。而洛悠然则是看重了古苗姑娘身上穿戴的那一整套繁复精美的银饰,嚷嚷着也要买上一套穿着走。

    “我说你大小姐也不想想,这一整套加起来足足得有好几公斤重,你看别人那是穿戴惯了的,你这一穿上别说走路了,我看你连站都站不直吧。”某花如往常一般第一时间泼了洛悠然一盆凉水,然后幽幽地蹲在一边摆弄着新入手的芦笙去了,也不知咋回事怎的就不出声呢?

    “嘁!连芦笙都不会吹的男人没资格对咱们古苗的宝贝指手画脚,你说对不对初尘?”某洛反驳道,顺便寻了一个机会给季初尘抛去了一个媚眼。

    “谁说我家小花不会吹芦笙了?我们家小花这是正在跟它熟悉中嘛,你说对不对小花?”从众讨笑般地朝花长生看过去。

    某花甚不领情的自动忽视了从众的卖乖,又使劲吹了一口气。

    “呼————”

    呱呱呱~~天上一群乌鸦飞过。

    “咳咳,那啥,我这是饿了,所以没劲了,不信等我吃完饭我一定能吹出声音来。我了解过了离这不远的地方有一家米线馆,特别的地道,走走,咱们也去试试。我还从来没吃过呢!”嚷嚷着饿的某花也不想想方才是谁一口一个饼子,一口一个糍粑地咬着。

    “我说,你们别走啊,这一套银饰我还没买呢!”某洛看着从众跟初尘都跟在花长生后面要走了,急急忙忙地拉住了季初尘。

    季初尘见洛悠然似乎真的很喜欢着套银饰便顿住了脚步道:“既然如此我们不如请老板按照你的尺寸订做一套等我们回去的时候一并带回去如何?长生说得对这一套银饰虽然精美却不适合用来作为旅行的穿戴。”季初尘不急不缓地建议道,脸上一直维持着从容的笑意。

    “那好吧,既然初尘都这么说了,那就按这么办吧,老板麻烦你量一量我的身材比例,就按照这一套定做一套一模一样的行吗?”洛悠然指着看重地一套银饰说道。

    “长生如果你饿了,不如你跟从众先去吧,我留下来等悠然就好。”季初尘又回头对花长生说道。

    花长生看了一眼面无表情的从众向他射来一个我很期待的眼神,某花缩了缩脖子。

    独处什么的太可怕了,能避咱就避吧!

    于是华丽丽的三位美男子在这家小小的银饰店铺门外一溜排开,不过貌似中间那一个跟芦笙较上劲的某男子是来搞笑的才对。只见他又使劲憋了一口劲以后,天上再一次飞过了一群乌鸦。

    呱!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