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首发网站“是你吗……孟泽……”

    我做了很长的一个梦,梦里依稀还是九千年前,我时刻绕在孟泽的身边,而他却只是淡淡的坐在玉华殿内,案前摆着怎么读都读不完的公文,

    那些时候我总是仰望着孟泽,总是想着,如果他能抬头看看我就好了,只要他看一看我,哪怕只一眼,我也心满意足,

    然而他从來不会抬头,只要我不招呼他,我不拔掉他手中的笔,他便不会抬头,

    他总是说啊,长安,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你这么不听话又爱疯爱闹,总有一天要捅出大篓子的,而我一边招呼着他说再也不会做那些让他烦心的事,一边和着楼谷四处捣乱,

    我只是无聊罢了,九重天上的神仙沒有一个正眼看我的,就连玉竹都时常摆着一张冷脸给我看,只有梦泽会温柔待我,只有他觉得我住上九重天是理所应得,流破山上草木青青,他对我说:“长安,你沒了亲人,就把我当你的亲人吧,”

    给了我那么好的期许,却又亲自把它打破,多残忍,

    画面一转,却是沈凌站在窗边,他手里擒着一支饱蘸浓墨的狼毫毛笔,深深浅浅落在宣纸上,勾勒出我的侧脸,他对着我笑:“长安,过來,”

    而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怔怔站在原地,看着他的侧脸如淼淼飞花,我想我是喜欢他的,虽则这喜欢一直不够浓烈,甚至淡得像水一样,

    我早已记不得当初是怎样的决定了喜欢他要与他一生一世,只是想起那一夜我转过重重花枝拨乱厚厚冬雪,看见他在那白雪红梅之中的端然身影,莫名觉得心里咯噔一动,像是被压抑了数万年的某种情感决了堤,从此再也无法回流,所以那户小小的客栈里头,我醉了酒,会毫不避讳的跳起那支练了许多年却从不曾挑给任何人看过的舞,所以青璃找上门來,我摒弃了所有自尊跪地求饶,只想要保得这一条性命,

    这一条性命,这一条阴差阳错入了仙界却沒能忘掉尘缘的命,在柏城月色深深的夜晚,他的唇烙在桃花面具上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和沈凌绑在一起了,

    我从前从不知道自己飞仙是为着什么,长生非我愿,富贵不可求,直到现在我方才明白,万年前的飞升,只是为了让我在万年之后,遇见他,

    既然用了万年方才好好遇见,我又怎么可以,轻易地离他而去,

    我不可以,

    眼底一片明亮的光,光芒渐渐消散,入目是紫色纱帐重重叠叠,我扭了扭身子,却发现自己根本动弹不得,全身筋骨好似断了一般,痛得厉害,我将头扭过去,打量了一眼自己所处之地,

    看样子,这件屋子并不很大,装饰也简单,一方书案,一张木桌,并三两个椅凳,只是样样东西都做得精细,看样子,倒与离城沈家别院的风格有些相像,

    沈凌端着水进來,对上我的眼睛,明显瘦削了的脸庞悬起一抹笑,他快步走到床前,什么话也不说,只是将水盆放在地上,拧干了白色毛巾上的水分,将毛巾搁在我额上,

    做完这一切,他方才舒了口气,柔声问道:“你饿不饿,厨房里我熬了一锅小米粥,里头加了蜜枣,”

    我微微摇了摇头,一双手也颤着,慢慢往被子边上滑过去,胡乱摸了片刻,沈凌的手忽然伸了过來,将我的手紧紧牵住,我慢慢攒起一个笑,有气无力地说道:“我……咳咳……我想先睡一小会儿,”

    他拍了拍我的手背,将我的晾在被子外的手握在手心:“你先睡吧,我会在这里,”

    这一睡又是三五日,

    五日后,我终于从睡梦中完全清醒过來,醒來的时候右手还是被沈凌握在手中,而他的另一支手上,则拿着一本书册,我打趣道:“时时刻刻都看着书,却又从來不见你去考取功名,阿凌,你这么辛苦的读书,是为了什么,”

    “嗯,”沈凌放下手中的书,转头向我,笑容幽幽:“长安醒了,”又挑起眉:“你方才说什么,”

    我动了动脖子扭了扭肩:“我方才问你为什么那么爱读书,”

    “不是这一句,”沈凌掀开被子将我抱起來:“阿凌,”

    ,,?,,?,,?,,

    我是在这件屋子里呆了四天方才出门看了看,不为别的,我倒是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经好的差不多了,沈凌却怎么都不让我出门,究其理由,则实在让我略觉无力,他说屋子外头雾多湿气重,加之蚊虫肆虐,指不定会让我染上什么春夏之交多发的疾病,

    而我只眼角抽了抽,便乖乖地躺回了床上去,

    是以,今儿个能够走出这间小屋,我觉得很是欣喜,一喜吧,就有些忘乎所以,忘乎所以的结果,便是我出了门,便欢脱地围着小屋打了两三个转,

    沈凌端着尚且冒着热气的粥将我堵住,我瞅了一眼小瓷碗,粥里加的料是皮蛋瘦肉,我挂着可怜兮兮的眼神望着沈凌:“我现在可以不吃么,五月了,喝粥有点烫,”

    沈凌却不说话,只直直盯着我看,我被他看得心里发毛,立马改了口气:“我喝,我立马就喝,”

    他的脸上挂起一抹奸计得逞的笑,

    沈凌前几日曾经给我说过,我这一会受伤,前前后后加起來,共在床上躺了二十天,于是我扳着指头算了算,今儿个应当是五月初九了,

    喂了一口粥在嘴里,在沈凌的监督之下将它吞了下去,我舀了一勺粥递到沈凌嘴边:“我是真的不喜欢皮蛋瘦肉,你知道的,我喜欢蜜饯,喜欢吃甜,”

    沈凌将勺子拨到一旁,眉角一挑,那架势,分明是在威胁我吃下所有的粥,

    我瘪了嘴,拿着勺子在碗里搅啊搅的:“这座山不错,花多树多雾多,还真是个躲人追踪的好地方,”

    沈凌拨了拨我面上的刘海:“你沒认出來,这是迷雾山,”

    我的勺子滚进了碗里,沾上了黏黏的粥,拨都拨不出來:“咳咳,沈凌,你不能因为一座山雾多就叫它迷雾山,你要知道,迷雾山上长了许多奇奇怪怪的生物不说,便是那漫山弥漫的大雾,也是能够夺人性命的,”

    沈凌只定定看着我:“我的母亲,与熹元公主的生母,乃是一胞所生,”

    我被他这话惊得脸勺子都不愿去捡了,

    “我年幼丧母,对母亲的记忆并不深厚,只是母族毕竟身份特殊,乃是远古时候迷雾山神与凡间女子留在人世的后裔,是以,每一个身上流着迷雾山血脉的人,都会被编入族谱,”沈凌看我好奇,也不逼着我喝粥,缓缓说了起來:“我便是在他们编写族谱之时,方才知道那些前因后果的,”

    原來,在二十五年前,沈凌的姨母,熹元公主的母亲,违背迷雾一族的规矩私逃下山,而沈凌的母亲作为姐姐,自然就担起了寻找胞妹的责任,怎奈山中有 清苦,人世也自有人世的险恶,常年居处在迷雾山深处的纯洁姑娘尚未找到胞妹,便被一伙强盗给劫了,

    强盗劫着这么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自然是要带回家做压寨夫人的,是以,不论那姑娘怎么求饶怎么交出金银财宝,那伙强盗也是不愿放人的,

    沈季便是在那样的情况下出现,一身墨色长衫穿在身上,端地是风流倜傥,迷雾山里的姑娘从沒见过这般英俊潇洒的人,自然就一见倾心,而沈季一人挑翻所有强盗之后,看见了尘世里几乎沒有可能见到的纯洁姑娘,自然就想据为己有,

    他这么想了,也就这么做了,做得顺顺溜溜,连那姑娘姓甚名谁都不曾问过一生,便买了红烛发了请帖办了宴席,

    然后就有了沈凌,

    他沒有再说下去,我也装作不知道接下去发生过些什么好的坏的事,只是去了隔壁房里重新找了一只勺子,

    迷雾山后裔,迷雾山后裔,我怎么会不知道呢,上古传说里,迷雾山神与凡人相爱,违背了伦理纲常,乃是十恶不赦的罪孽,仙帝颁布诰令下发诅咒,飞迷雾山人敢于凡人或神人相爱,必定早夭,不得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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