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凰岛,北黛河的一处海边。【小说文学网】

    天空很蓝,海浪不住的拍打着沙滩,发出微微的哗哗声,阳光下,有不少白色贝壳的碎片浸在冒着泡沫的水中,反射出些许光芒,再加上不远的地方,一片浓绿的大树将几处很讲究的白色建筑群紧紧包围,形成特有风格的一副海边美丽画面。

    在这个画面的中央,有几把撑开的大遮阳伞,伞下摆着一张白色的小圆桌,几个一样颜色的沙滩椅,呈梅花状拱卫着中间的圆桌。

    此时临近中午,阳光有些强烈,没有几个人还会在海边呆着,唯一在这里的,是一位带着墨镜、光着上身、只穿着沙滩裤的年轻人,在他身旁一把沙滩椅背上,搭着一件长袖暗花衬衫,没有风,衬衫静静的趴在那里纹丝不动,若不是还有海浪一次次轻轻的涌动,这里简直就是一副静止的山水画。

    年轻人躺在一张躺椅上,并没有在遮阳伞的下面,四仰八叉的躺在那里,任由阳光贪婪的抚摸着他的身躯,动都不动一下,发达但是很匀称的肌肉暴露出来,显示出无限的人体美,远远望去,任是什么人看上一眼,都会为之动心,但若是细看,恐怕就没几个人能保持平静了,因为那几乎完美的躯体上,却到处布满了各式各样的伤痕,横的竖的斜的,刀伤刺伤甚至还有枪伤,仅仅是上半身,只怕就有好几十处,也不知道拥有这副身躯的人曾经参与过多少战斗,经历过多少次出生入死,才会形成这样的情况。

    年轻人已经有很久没有动了,不知道的还以为那只是一个雕塑,而且是有些年头的雕塑,因为表面已经稍微有些受损。

    一只白色的海鸟挥舞着翅膀,忽闪忽闪的落在圆桌上,然后往前走了几步,眼睛盯着前面无尽的大海,似乎没有把身边不远处躺着的人当作什么威胁。

    突然,那年轻人动了下,海鸟一惊,连忙挥动翅膀逃窜,留下一根羽毛在圆桌附近飘落。

    只是一闪,一根似乎还带着温热的羽毛已经落在年轻人的手中,没人能够看出,他是如何拿到的,相信,就是用慢镜头,也难以分辨。

    手里捻着羽毛,看了几眼,年轻人又随手扔掉,摘掉墨镜,满脸的萧索和追忆。

    看看自己浑身上下,嘴角动了一动,来了一句正宗国骂,“特码的,还是怎么晒都晒不黑!”

    年轻人坐起身子,和那只海鸟一样,望着大海,的确,他那发着金光的小麦色肌肤是那么令人爽心悦目,只是在阳光下再久的时间,肤色也不会变得更深一点,唯一不太和谐的,就是那遍布全身的伤痕。

    还是晒不黑啊,这真是一件怪异的事情,自从他入伍后,在无数次抗爆晒的加强训练中,他的肤色一直保持这个样子,并不是说他皮肤和常人一样那么白皙,只是这个健康之极的小麦色和别的战友晒的几乎成了黑泥鳅一般相比,他在队列中总是那么显眼,乌压压中一线白,想不吸引眼球都不行,一开始,包括教官在内的战友们都拿他取笑,但是后来,在他越来越凶悍的表现下,再没有人开他的玩笑,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尊重他,甚至有些怕他,最终使他获得了一个“白无常”的绰号。

    想起这么一个牵动他心绪的绰号,年轻人微微叹了口气。

    往事如这面前的潮水,沾湿了他的心绪。

    离开部队出国整整五年,他本以为,脱离管理严格的军旅,不再去执行紧张危险的任务,自由自在的国外生活能够减轻他心中莫名的狂躁和杀意,让陌生的环境和平淡的日子如水般褪去之前他身上的血腥和煞气。

    但是他错了,出国后不久,他就再次陷入更大更多的麻烦,不得不一次次不间断的出手,屠割去一条又一条生命,鲜血和惨叫,罪恶和仇恨,一直伴着他的睡眠,梦里无数次惊醒,那种难以抑制的狂躁和杀意越来越浓,越来越让他无法自制,到了后来,他甚至无法有一次安稳的睡眠,连一个夜晚都没有!就连他的眼睛,由于无法好好休息,都变的红蒙蒙一片,这几乎让他差点疯掉,是的,严格来说,他的精神方面已经遇到了严重的问题,当真正意识到这一点时,距离他十六岁进入部队,执行第一次任务,杀掉第一个敌人,已经是第十个年头!

    当他终于承认自己不但有问题而且问题不小,想了很多办法去恢复,但国外的环境毕竟不是自己打小熟悉的,加上他已经深陷“江湖”,每天要做的就是收割别人的生命,保住自己的性命,在这种情况下,他是不可能真正康复的,在咨询了一些欧洲有名的心理专家,并自己尝试恢复了许久却没有什么进展后,他终于决定回国,回到自己最熟悉的家乡,在华夏做一个普通人,试着慢慢让自己悸动的心安静下来,也许,这是他唯一的路。

    作出这个决定之后,他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将手头的事情尽量处理完,并重组了所在的组织,指定他的副手库伦,一个南非黑人,绰号黑金刚的家伙为“雷霆”军事力量指挥官,产业方面则交给了有着欧洲金融教父之称的威尔斯,而自己,却悄悄的回了国,这个时候,距离他加入部队,已经整整十年!

    今年,他已经二十六周岁!

    昨晚是来到北黛河的第一个晚上,在听着海浪声入睡之后,没有马上梦到无数次鲜血和屠杀,而是有些以前以为已经很遥远的事情,却在梦中来到他的脑中……

    一座半山腰平地上的草房前,一个十多岁的少年,不住的练着拳脚,身上头上大汗淋漓,但他还是咬牙坚持着,身下干巴巴的土地上,到处是一处又一处比黄豆略大的圆形湿痕,全是他甩落和掉落的汗水,不远处,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在收拾着一大堆从山上采来的草药,草房一侧,一株郁郁葱葱的大槐树俯视着这一切,尽力的遮挡着更多的凉荫,那片阴凉下,会有一个扎着两只朝天小辫的大眼睛女孩子好奇又心疼的看着少年,总是在少年休息的间隔给他递上破旧的毛巾和晾凉的开水……

    都市里破旧的路灯忽明忽灭的闪耀,照在一个十五六岁少年有些青涩的脸上,显露着和他年龄不符合的几分坚毅,在他的对面,是几十个挥动着各种凶器的流氓街痞,背后,是一个吓的缩成一团眉眼如画的长发女孩子,她用力而紧张的手指变的苍白,死死的抱着一个画板……

    梦境一闪,就变成一次次全身伪装的潜伏,忍受着蚊虫的叮咬,还有难熬的饥渴……行动时快捷如猎豹的奔跑,发泄一般的扫射,每一次枪托在肩上轻轻的后座,都在燃烧着他无尽的快感……不管是巨大的爆炸冲击给他带来的刺激,还是冰冷匕首轻轻收割去敌人的生命,他的眼睛几乎眨都不眨,在不知多少次带着强烈破坏力的画面下,一个站立的如同雷神的人,用冷酷的眼神俯视着一切!

    如同他的名字,唐惊雷,他曾经多少次俯视众生,掌握了多少人的生死,几乎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飞溅的鲜血,迸飞的碎肢,如同地狱般的黑暗战场……梦境的最后,总是变成冒着腥气的鲜血,不住的涌出来,浇湿了整个大地,覆盖了他的双眼……

    铃……

    ——先生,需要按摩吗,我们这里有最温柔的小妹儿……

    一个骚扰电话打断了这一切,他拿起话筒,才发现自己身上已经是大汗淋漓。

    风尘女郎是无孔不入了,就连入住的这某中央直属机关休假场所,也处处有着流莺的身影。

    ——我不喜欢晚上,早上如何?六点钟,再给我电话!

    不等对方有所反应,他挂掉了电话,从床头柜上摸出一根烟,叼在嘴里,一团火苗燃起,烟丝在兴奋的嘶叫,一张冷酷又帅气的让人心醉的脸,不时随着香烟的呼吸明明灭灭。

    这么多年了,他已经很少梦到这些,混搅在他梦境里的,几乎全都是制造死亡的镜头,但今晚,那些往事竟然如此清晰的在他脑海中走过,如同一部慢慢摇动的老电影,撕咬着他最深处的灵魂。

    是最近触摸到太多的尘封往事所致吗?他问自己,然而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

    烟灰落在地毯上,不知什么时候,烟丝完全燃烧尽了,随着最后的一点亮光褪去,烟头也变的冰凉。

    他起身,光着脚,走到浴室,将水龙头开到最大,凉水从直径超过二十厘米的硕大淋浴头倾洒而下,浇着他的头,他的身体,将那些陈年往事压到心底某个角落。

    唐惊雷,忘了过去吧。

    心里一个声音道,你不再是年少轻狂的热血少年,也不再是天南海北打击敌人的秘密武器,更不再是毫无顾忌屠杀他人生命的死神,过去的你不能再存在了,你现在,要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要过平平淡淡的生活,因为,你也是一个“人”!

    不知过了多久,重新回到床前的时候,他摸起柜上的手表看了一眼,发着莹绿的夜光指针,已指向凌晨…。

    时间已经很晚,他却无法再次入眠,只得坐在房间的木地板上,打坐入定,这些年来,恶梦搅扰着他的睡眠,基本上都无法好好入睡,若不是靠着打坐带给身体的喘息,他早就撑不下去了。

    只是打坐毕竟是打坐,一段时间的入定和练功只能缓解身体的疲劳,却不能完全代替睡眠的彻底放松作用,所以唐惊雷实在很无奈,他很想好好睡一觉,和普通人一样,一觉睡到大天亮,但什么时候才可以实现这个再简单不过的愿望?

    少年时,实现这一点是多么的容易和自然,白天累上一天,到了晚上睡的就像条死狗,那时候却怎么也没有意识到那是一种幸福呢,莫非人都是这样,当再也得不到的时候,才明白那是多么的难得和美好呢?

    呼吸慢慢变的悠然,气息若隐若现,细密绵长,唐惊雷渐渐入定了。

    再次被电话声惊醒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唐惊雷一睁眼,从地板上跃起,摸起坚韧不拔响个不停的电话,里面一个腻人的声音传来:

    ——大哥,你说要早上的,喜欢什么样的小妹儿啊,我这就给您派过去……

    ——不用了,谢谢,要你早上打过来,只是叫我起床而已!

    趁着那边还没有反应过来,再次挂掉了话筒,然后拔掉了电话线。

    随意洗漱一番,就套一件五彩斑斓肥大的沙滩裤,裤腿超过膝盖不少,上面却穿着一件长袖暗花衬衫,踢拉着拖鞋,去楼下用早餐。

    没有办法,身上的伤疤实在太多太显眼,若要别人不那么惊奇,只有用长袖捂的严严的,至于小腿上露出的几处,只要不太仔细观察,应该问题不大,所以他总是穿着长袖的衣服,尤其是出门时,从来没再穿过短袖。

    他早就注意到,供应早餐的那个梳着马尾辫的女孩子,一直用热切的眼神望着他,只是故意装作不知,对这里的女孩子来说,这样一位卓尔不群的年轻帅哥,可是很难遇到的哦,女人对于邂逅的浪漫,比男人还要渴望的多。

    换句话说,不光是男人好色,女人好色的程度,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只不过,唐惊雷现在不是一个喜欢猎艳的帅哥,对于女色,目前的他绝对没有心情,所以,对于其他女孩子的倾慕目光丝毫没有在意。

    躲开那束热切并带有期待的目光,唐惊雷晃悠悠的来到这边的遮阳伞下,开始暴晒自己的肌肤。

    ——为什么就改变不了呢,也许这怎么都晒不黑的肤色和刻在灵魂里的一些烙印一样,怎么样都清除不掉?

    唐惊雷望着大海,遥远的地方,天水一色的衔接着,犹如他的思绪,无法割断,也无法分离……

    轰……

    一辆挂着军用牌照的草绿色gmc快速接近海边的沙滩,散乱的沙土在车轮下飞溅到车子后面,形成滚滚的烟尘。

    唐惊雷转过头,轻轻叹口气,他心里知道,来人找到自己,完全是一件正常的事,只要对方想找,躲是躲不开的。

    尤其是他回国之后,最近那么多人都在追查他的身份,就在出来之前,秦部长还说有人查他,但即便别人查不到他,这人也会查到的。

    来的是他曾经的战友老许,几年前他在“军刺”小组负责时,老许是他所在特种大队的作战室主任,军衔为中校,除了小组成员之外,当年部队里知道“军刺”小组及其行动的人,绝对不超过十个,但这个老许却正好是其中的一个。

    车子在距离他十多米远的地方停下,后排车门打开,那位许部长一身军装跳下来,笑着冲他打招呼:“雷子,回来怎么不联系我?”

    “老许,我回来没有找你你就应该知道我的意思,都不知道让我安静下?”唐惊雷直起身子,把长袖穿好,瞟了眼许部长,撇下嘴:“升将军了!”

    许部长在他身边拉了一张白色沙滩椅坐下:“到总参四年了,今年做了部长时才晋升的,你要是留在部队,应该比我升的早!”

    “得了吧,我们这帮卖命的,你见过哪个升将军的,大校就顶天了!”

    许部长无语的笑笑,显的有点尴尬,唐惊雷说的是实情,自从对越自卫反击战之后,部队里晋升将军的就少之又少,和平年代嘛,就算晋升,也大多是各部队的主官或政委,什么时候也轮不到出去执行任务的这帮人,别看干活的是这些家伙,累死累活,把脑袋别在裤腰上,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光荣了,但活干的再漂亮,牺牲的再多,也就是荣立个战功,补贴一笔数目不大的奖金,顶多晋升到校官,就算那几支赫赫有名的特种大队主官,也就是大校到头了,想要再进一步,那肯定要换个位置才行,或者是调任别处后兼任回来。

    就拿许部长来说,他在特种大队的时候,最高军衔是中校,作为作战室主任,这已经是特别提拔了,基本上再无向上的可能,也就是在唐惊雷离开后一年,他被调到总参,才再次开始了晋升之路,直到今年上半年,他被任命为总参五部的部长,随之终于成为了一名将军,但也就是从他进入总参的那天开始,他再不是特种大队的一员,用他们之前的话说,已经是卖力干活的和坐办公室看报的区别,彻底转向了文职,这样一来,他和以前的战友们真的不一样了。

    许部长摸出一盒特供烟,递给唐惊雷一支,自己也叼上,然后再分别点着火,没搭理刚才的话,抽了一口,又问了一遍:“你既然选择回国,就应该考虑到会和以前的事情再次有牵涉,国家既然要找你就一定有事,你不是明知故问吗?”他很清楚对方的脾气,对有些话必须当作没听见,不然找麻烦的只能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