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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又为此诗画题了名——《题西山与友人赏雪梅》。最后,在诗旁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洪易。

    画作一成,洪易虚脱一般倒在了一旁,拿起了酒坛,喝起了酒,在倒下前还将毛笔递给了王道一。

    “道一兄,此画是我所作,此诗却是你所作,当在旁签名。”

    王道一双目如神如电。什么话也没说,越过虚脱的洪易,接过毛笔。在洪易旁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王道一。

    踏踏踏踏……的小声踏雪声传来。

    只见那最大的那一只獒犬走了过来,正是白子岳所附身的这一只,他走过来时,杨桐洪雪娇等人也陆续被清醒了过来。

    杨桐,洪雪娇,景雨行,永春郡主四人顿时一惊,还有身后暗中保护的几个武道宗师级的护卫。都看出了这獒犬眼神的不同,那居然有着灵性灵光。不再是畜生,当下景雨行厉声急呼道:“这是鬼仙。鬼仙附体才有的手段,阁下是谁?”

    “小辈,倒有些眼力……我来这西山只是来探望纯狐一族好友,发现你们几个跑来这打猎,还好你们几个没做什么事,哼,不然今天谁也走不出西山……莫要惊慌,你们这几个小辈还不能让我出手,杨拓和洪玄机在场还差不多。”

    “莫要挡我路,能在此地亲眼目睹并听到这两首千古雪梅绝诗诞生,而这姓洪的小子又机灵的画出了刚才的意境,这画与诗的主人都签了字,我这见证者,可不能错失了这热闹,这可是日后可流传千古的美谈佳事。”

    那白子岳所附身的獒犬,像人一般临时开了喉舌穴窍,说起了人话,话说完后,无视了众人的注目礼,来到画桌前,停了下来,獒首又细细的评赏了一遍画作,似乎刚才那若有若无的意境又浮现了。

    “好诗,好字,好画,还将刚才那种意境画进了三分,这诗画当真是想抢走啊……只是这种事却太伤风雅了,也罢,也罢,我便提笔作个见证,也不枉我来这一趟,当真是大幸事矣……”

    獒犬只有爪子,怎能握笔?但见它獒首一凝,看向桌上王道一刚刚签完字的毛笔,那笔无声息间飘浮起来,像是无形中有人握住了它,随后也在画上挨着王道一的名字,写出了它的名字,白子岳。

    “噫,这字,嘶,这字好生奇特,笔迹瘦劲,至瘦而又不失其肉,转折又见藏锋,何等雄奇!这是你的字?你所独创的字体吗?啊,是了,是了,能作出这般千古雪梅诗的人,心中自有雄奇沟壑,妙也,妙也,光是这字就不虚此行了。”

    白子岳提完字,刚想直接离去,可眼睛看到了王道一的字后,当下就吸住了眼睛,为何?因为王道一所用的毛笔字,正是华夏最有名的宋皇宋徽宗所创的瘦筋体。

    当年宋徽宗,笔法瘦硬,初习黄庭坚,后又学褚遂良和薛稷、薛曜兄弟,并杂糅各家众人所长且独出己意,最终创造出别具一格的“瘦金书”体。

    这字体‘天骨遒美,逸趣霭然’极具强烈色彩,可谓是‘如屈铁断金’。是现代书法界必学的一种书法。

    王道小学生时期学毛笔字,那是羡艳极了这种美字,可惜,他那时性格跳脱,没心思下毅力练字,长大后,又是忙于上班工作挣钱,字也就那样了,不能说丑,那也差不多了。

    一直到王道成为无限超神空间之主,修为日深后,在地球的日子里,闲时就恶补恶练回了这字体,终于在书法上的功力达到了常人难以岂及的境界,不说是大宗师级,那也差不多了,再说了大宗师级的书法家可没有像王道这样修为这么高的,元神期高人,练个字一天的功夫比凡人一年的功夫还要离谱。

    今日签名,他下意识的写下,却是用的这瘦筋体书法,让没见过这种字体的白子岳又是一阵叹服。

    白子岳的惊叹引得杨桐,景雨行一阵好奇,但因为对这未知附体鬼仙的忌惮,都暂时不敢上来,只好强按住好奇心不敢动。

    而白子岳也没有逗留多时,又看了一遍诗画,还有王道一的字,随后又回到雪地趴下,下个瞬间,这獒犬浑身一抖,一双狗眼睛已经失去了那灵光,杨桐等人知道,这鬼仙离去了,至少明面上如此,至于还有没有在附近监视那就不知道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