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早餐后,庞琼莎看着一个包子都不剩了,愁云漫上脸来,道:“兴辉哥哥,等会又要去要饭了。”

    闫兴辉神神秘秘的道:“小美女,今天我们就不出去要饭啦,等会要不要我带你去吃个大餐来?”

    庞琼莎兴奋的“哎”了一声,“好哎,好哎,兴辉哥哥,你昨天要到银子啦?我好久没吃肉了,我想吃五花肉,要吃一碗大大的五花肉。”庞琼莎脸上绽放出兴奋的光芒,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着,然后捋了捋额前的刘海,现出一张还算清秀的稚嫩脸庞来。紧接着整理了一下身上的油黑色衣服,尾随而来。

    “如果要是把脸上的污垢去掉之后,应该算的上是一个小美人吧。”闫兴辉见到她的真实面貌之后,如此想道。

    “除了五花肉,你就不想要点其他的了吗。”闫兴辉爱怜的看着充满朝气的小妹妹,也不点破,他希望到时候能给她个惊喜。

    “还要其他的?不要了,兴辉哥哥。我们要留着钱急用的,哪能一次就花光了。”庞琼莎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看来还是穷人家的早当家啊,一个十岁的孩子就知道省钱为以后着想了,都是给逼出来的。

    闫兴辉深邃的双眸透出智慧的光芒,恍然间明白了“逆境造就人才”,眼前的这个小女孩不也就是被逼成这样的么,如果要是她没病,没有被赶出家,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会想这么远么。

    庞琼莎处在兴奋当中,压根儿就没注意到闫兴辉的异样。蹦蹦跳跳的挽着闫兴辉的手,一路有说有笑的走着。

    闫兴辉则在一旁边走边看着她笑,偶尔应上几声。

    没多久,两人看中了一家装饰还算可以的店面,找了个空位坐下。闫兴辉生怕店家赶他们,提前付了钱。在付钱的时候,闫兴辉才知道,城主给了他十两银子!

    两人点了一大盘五花肉吃了个天昏地暗。吃完饭后,两人又去挑买了几件物美价廉的衣服换上,再找了家客栈美美的洗了个澡。

    待庞琼莎出的浴室时,闫兴辉看的眼睛都快要出来了:如白色匹练般的腰带松松垮垮的地束住了那杨柳一样的纤腰,随着主人的一颦一动而飘舞,瓜子型的脸蛋显得苍白,不过这苍白色的脸庞使她更显娇柔;簇黑弯长的柳眉,在快意的心情下舒展,似有灵性般的睫毛,随着凤眼忽闪忽闪;一双凤眼荡漾着令人迷醉的神韵风情,樱桃小口微张,嘴唇苍白中透着温润柔软,一双修长的柔夷自然的搭在柳腰上,皓腕上配着一个透明的玉碗,衬着那苍白的肤色,显得那么娇柔温美,恨不得让人马上一亲芳泽。

    闫兴辉不由得看的呆了,脑海里蹦出来李清照的《渔家傲》:雪里已知春信至,寒梅点缀琼枝腻,香脸半开娇旖旎,当庭际,玉人浴出新妆洗,造化可能偏有意,故教明月珑珑地,共赏金尊沈绿蚁。莫辞醉,此花不与群花比。

    “怎么,我好看吗,兴辉哥哥?”庞琼莎嘴唇微微一翘,露出灿烂的笑容。

    “好看,真的好看。”闫兴辉不住的赞道。

    “还想看吗?”

    “想……”

    买完衣服后,闫兴辉才想起要回去把破庙整理一下,两人匆匆置备了点席子、被单什么的,搬到破庙里。又把破庙修葺整理了一番。

    两人忙到天黑时,一个像样的小家展现在了眼前。

    庞琼莎看着这焕然一新的小窝,凤眼瞪得大大的,站在那儿不知所措了,兴奋之情无以复加。

    家有了,只是银子才快没有了。

    夜里,闫兴辉又进入了那个神秘的混沌空间,在这空间里转了一圈后,毫无变化,唯一的感觉就是亲近了许多。闫兴辉也不知道这空间是否真的存在,做梦一般不会做同样的梦吧,他试着喊了一声我要出去之后,眼前的景色又变成了破庙,只是眼前一片乌黑的。接着在心里喊了一声我要进去,眼前的景色重新换成混沌空间了。

    看来这片空间是真实存在的了,这里有一大片的土壤荒废着,只是不知道能否在里头栽种植物。待天亮后,闫兴辉找了不同的种子拿在手上,一一试了一遍,只是让他失望的是,无一能带进空间。也不气馁,找起了原因,当目光遇见化灵池时,脑海中恍然一亮,难道这空间只有有灵的东西才能进来?那什么东西才有灵呢?这问题不得而知。

    既然想不明白,干脆就不再去想。由于剩下的银两不多了,闫兴辉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固定在一个摊贩那里,并事先与之说好,每天定期的去那里买菜。

    这事理所当然的落在了庞琼莎的头上。而庞琼莎不知是出于同情,还是出于美女之间的惺惺相惜,找上了一个看上去二十岁左右的少妇许倩芸。

    许倩芸长的及其标志,虽然穿着普通,但仍掩饰不了她那火热的身材、风情的外貌。据说这许倩芸也蛮可怜的,嫁到一户人家不到半年,就死了丈夫。往后的日子她也没再另找他人,靠着在这摆个菜摊维持着生计。平时不时有风言风语传出,但她也不多做解释,久而久之,这些谣言也就不攻自破。

    闫兴辉的心思并没有闲着,他在谋划着赚钱的想法了。做生意他不会,给人做苦力,看着自己这瘦小的不能再瘦小的身子,摇摇头放弃了。看来也只能干回自己的老本行了。

    上辈子他就是警察,散打擒拿不在话下,外加城主给了一本剑法,只要稍稍练练,给人当保镖什么的,应该不成问题。

    掏出城主给的剑法及心法一看,一本是《五灵飘雨剑法》,另外一本《洗髓心经》。

    闫兴辉认真的翻看起《五灵飘雨剑法》来,从书里的描述来看,这是一本双手剑剑法,就是出剑的速度快,在空中舞的像五把剑一般,首先,这剑法不单是简单的砍、劈、刺,总共分为:第一式是攻防结合,又叫阴阳式,右手剑在前,以攻为主,左手剑在后,以防守为主;再结合步伐,是初练者的首选;第二式叫双剑合一式,也就是说,集中双剑的力量,集中攻击敌人;第三式,也就是最高的境界叫无影旋风斩。

    再往后一翻,后面附着一篇步法《飘雨步法》,而这步法配合着剑法,到了高深处,人就像个幽灵一般,一般的高手沾不到衣角。

    接着看起了《洗髓心经》,从这本书里看的出,这是一本需要大量珍稀药材来洗伐全身,达到强身炼体的功效。但这心经需要大量的珍惜药材,而且这些药材极难找,需要极大的财力、物力支持。

    闫兴辉目前可没有大量的财力和物力用于修炼这《洗髓心经》,只得将书放在一旁,待以后发迹了,有钱了再来练习这个心法吧。

    有了方向,闫兴辉就着手准备起来,没有剑,他用树枝代替。没有场地,把破庙无用之地清理了一片偌大的空地。

    就这样,每天早上待鸡鸣时,闫兴辉就早早的起床练剑,而庞琼莎则自然而然的当起了家庭主妇,买菜做饭。每天闫兴辉练剑练累了,总是热茶热饭的递了过去,时不时还拿起汗巾替他擦拭去额头的汗水。

    而闫兴辉坦然并感激的接受了这关心,并并报之以微笑,久而久之,两人之间渐渐的有了一丝情絮。闫兴辉看在眼里,压在心里。

    这事待自己有能力照顾自己和她之后,再做考虑吧。

    就这样过了半年之后,备用的银两没有了,而闫兴辉的剑法也练到第三式无影旋风斩了,只是还稍微有些生疏,缺少些实战经验。

    闫兴辉想到了去衙门当衙役,凭他的身手混进去应该不难。头疼的是自己的个儿太小,站在那里格外的显眼。

    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来到县衙,此时县衙里空旷旷的,除了两个衙役站在门口。

    闫兴辉走了过去:“这位衙役大哥,我想找县太爷,麻烦给通报一声,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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