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倾城她们三人手脚利落,用最快的速度就把自家的摊子摆好了。

    在没有以物换物交易开始前,成嫂子就悄悄给她介绍了旁边摊子的人。

    “听说,当时不该老太太她当家的去。是老太太她婆婆以死相逼,逼着她当家的代替自家小儿子去服徭役。”

    老太太的婆婆偏心小儿子,不愿意让小儿子去服徭役,心疼他小胳膊小腿的怕累坏了。

    因此,就逼着大儿子代替了小儿子去了。

    谁知,大儿子一去不返,留下了大媳妇儿孤儿寡母的带着,嗷嗷待哺还在襁褓里的孩子。

    这老太太是个要强的人,虽然伤心,但日子还是要过的。

    就咬牙拼命把儿子带大,还给儿子娶了媳妇。

    而她儿子媳妇儿不是那好吃懒做的人,两口子齐心合力把日子过得那叫一个好。

    就是有一样,媳妇儿嫁过来五年来,却一直没有孩子。

    村子里免不了有啥闲言碎语的,但老太太却是个好婆婆。

    非但没有打骂过儿媳,或是叫自家儿子休了儿媳再娶新媳妇。

    反而是好声好气的宽慰着她,叫她不要着急。

    还说儿女都是命,要是有这个命,老天爷迟早给她送来儿女。

    要是没有这个命,大不了将来过继一个。

    总之一句话,她不嫌弃自家儿媳可能不能生孩子。

    但这一回又是老太太的婆婆出来闹事,她看上了老太太家现在的家当。

    一心想着从老太太手里夺过来,全部都给了她最疼爱的小儿子一家。

    为此,她不止一次的逼着自家孙子休妻,还说再给自家孙子重新娶一个能生的。

    就为了这个,老太太一次又一次的站在儿媳这边,跟她婆婆对上。

    好在,她家媳妇儿终于有了身孕。

    但是……

    “老太太的儿媳,给老太太添了个孙女,就是那小丫头。”

    康嫂子压低了声音说道,只让叶倾城听到。

    老太太不重男轻女,不管是孙女也好,还是孙子也好,她都喜欢。

    但是,她婆婆却找到了借口。

    非说老太太的媳妇儿是个扫把星,嫁过来这么多年,就生了一个赔钱的丫头片子。

    逼得老太太没有法子,就只好嘱咐儿子带着儿媳到镇上去。

    哪知道她婆婆不肯善罢甘休,带着人追到镇上。

    竟然仗着人多势众,把刚出月子的孙子媳妇从家里拖拽出来,硬生生拖到了大街上。

    老太太的儿子问询从干活的地方跑了回来,见他媳妇儿不但被拖出来,还被自家奶奶叫人踢打。

    他急忙冲过去,护住了被踢打的媳妇儿。

    挣扎中,也不知道是谁一脚踢到了他头上,当场就把他踢的栽倒在地上。

    等老太太闻讯赶来,见到的就是儿子媳妇儿直挺挺躺在街上的尸体。

    要不是听到孙女凄厉的哭声,老太太可能当场就跟着儿子媳妇去了。

    后来,老太太抱着襁褓里的孙女,一状把婆婆还有那些打死她儿子媳妇的人告到了县里。

    这件事在当时闹得很大,虽说有不赞成老太太做法的。

    说她不该状告自家婆婆,这是不孝。

    但,也有人说孝顺孝顺,也要母慈子孝。

    老太太的婆婆先不慈了,怎么不能被自家媳妇告上公堂。

    “当时县太爷判了老太太的婆婆流放,而大肆老太太儿子媳妇的人被判打了板子,然后再判了流放。”

    不过,念在老太太婆婆上了年纪,就准许她家赎买。

    等这件事落定,老太太就带着孙女回了自家娘家那个村子。

    因为她告了自己婆婆,是无法再在婆家那个村子住了。

    好在她娘家兄弟没有翻脸不认人,而是给老太太祖孙俩盖了两间土坯房,买了几亩地,算是给了她们一个安身立命的家。

    “倾城,你别看老太太头发花白,其实她的年纪比李大娘要小不少哪。”

    成嫂子叹了一声,暗自庆幸她嫁到了小青村,没有遇见那样偏心到家的婆婆。

    叶倾城默默的记在了心里,却没有流露什么同情怜悯的神色。

    老太太祖孙俩虽说不幸,但她们并没有绝望,而是相依为命,努力为自己挣出一个活路。

    这样的人值得她敬佩,却不需要她的同情和怜悯。

    而在叶倾城她们摊子的右边,则是一个胖乎乎的少妇。

    这少妇脸圆圆的,眼圆圆的,身体也圆圆的。

    看在叶倾城的眼里,就跟那胖乎乎的大橘猫没有啥区别。

    叫叶倾城感到惊讶的是,这少妇摊子上卖的盐,而不是菜蔬等农家东西。

    而少妇卖的盐还不少,少说也有百八十斤。

    就是这少妇身上的穿戴,也跟集上人们有点格格不入。

    衣裳不是棉布,也不是麻布,而是绸子做的。

    看那衣裳的样式,还有刺绣,都不是附近几个村子能有的。

    这胖乎乎的少妇不过二十来岁,脸儿白%白的,好像是刚煮好剥了壳的鸡蛋。

    就是这少妇的手,都胖乎乎的,修剪的光滑整齐。

    胖乎乎少妇发髻上,倒没有戴多珍贵的金玉珠宝。

    两支梅花样式的发簪,是纯银的,下面挂着长长的流苏。

    而她脖子上,带着一串玉米粒大小的珍珠项链,倒是颗颗莹润。

    再有,就是她手腕上那一对绞丝虾须镯,看上去比头上那两支发簪还要值钱。

    然后,在胖乎乎少妇的左手无名指上,带着一颗不太圆,却有着淡淡粉色的珍珠戒指。

    在看清楚这胖乎乎少妇的打扮后,叶倾城就下意识的看向了不断赶过来集上的人们。

    以及,经过胖乎乎少妇摊子前的那些人们。

    可以说,在这个大部分都是以物易物的集上,胖乎乎少妇就像是行走的珠宝。

    因为过了这边赶集的基本上,都是附近这些村子的村民们。

    除了少数的有钱人之外,那可都是普通的庄户人家。

    甚至有些更是家境贫困的穷苦人家。

    可是,尽管这少妇穿戴上跟其他赶集的人们不一样。

    不管是路过的人们,还是正在陆续赶过来的人们,都没有露出惊讶的表情。

    她们的视线也没有,多在少妇身上价值不菲的穿戴上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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