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自己的故事中是全知的,也因此不能够有效的分辨和传达主要和次要信息。

    我们再剧场看电影时,往往经过两遍三遍才会对细节特别关注,孩子们甚至百遍的看同一部动画片直到记住每一个细节。

    但实际上我们很少有人去电影院,两遍三遍的看同一部电影,这说明泛泛的看读者关注的是主干而并非细节,因此喧宾夺主是非常杀伤故事感染力的一种行为,这种问题就体现在角色戏份配比上。

    一个简单的小窍门就是:

    把每一个出场的角色视为领工资的演员,并且出场一瞬都要有固定的薪酬,薪酬分几类:

    1.一般群众演员:没有名字,偶然有动作或者动作都在背景出现----假想是表演马路上路过的闲人,而主角在马路中心讨论机密案情。 出场一次发10人民币,每场面可能有数十人同时出场。

    2.群众演员:没有名字,或在对话中以某种称呼代替,有小幅度动作参与到剧情----假想主角和女主角进入饭馆吃饭,点菜、上菜的服务员就属于群众演员。 出场一次发50人民币。

    3.一般配角:有名字,经常在戏中做串接,有少量台词,如某校园剧中的传达室大爷,有很多信件和外部连带的故事由大爷发起。出场一次发人民币200。

    4.客串配角:有名字,有故事,在某一段剧情里起到配合或某种关键作用,如侦探剧里的罪犯或者说《我爱我家》系列剧里面的名角客串,《人在囧途之太囧》里的范冰冰。 出场一次发人民币1000~5000.

    5.重要配角:有名字,有故事,且经常和主角在故事中互动,如主角的战友,朋友,主要搭台唱戏的对手等,分正面和反面,《气御千年》中的金刚炮就是例子,签订长期雇佣协议,每章节即便不出现也需要付给5000~10000人民币的报酬。

    6.女主角(在男频戏里按超重要配角定位):有名字,有故事,在关键剧情中与主角互动,且此类角色往往有同位多个存在。签订长期雇佣协议,按群体付钱,即便有三个以上的女主角,那么也是按照一个女主角的钱来付,然后大家分。

    每章节即便不出现也要付2万~4万人民币作为酬劳。

    7.男主角(在女频时,6项和7项对调处理):有名字,故事主要以此角色的意愿为变化契机,左右故事走向,一般只有一个,签订长期雇佣协议,按群体付钱,每章节出现时付费10万人民币,每章节不出现时需付费20万人民币。

    按照以上模型,大家就可以简单理解如何写作和分配戏份。

    这里的重点是:作为作家,你手里的资金不是无限的,你又多少钱取决于你的文笔。

    所以把资金投在主角身上是不吃亏的。

    公子甲 2013-2-27

    以上只是关于配比的说明,更多的时候,对于新作者来说应用配比是在写作之后,而不是写作之前,也即是我们写完一段情节(1~5章)以后反过来看,自己的角色配比是否失当,于是删减、合并配角的戏份,增加主角和关键角色的戏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