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篷搭建的工作并没有持续太久,也就是将近晌午的时候就接近了尾声,胡璃醒来之后加入了搭建帐篷的工作当中,速度就变得更快了。

    帐篷搭建完毕之后,云藏锋和胡璃也没有享受多久自己的劳动成果就被鸣钟声从帐篷中拉了出来。之前云藏锋从校尉口中了解到,在这个军营里面,所有的行动都是通过击打物件或者号角声来传达的。

    比如早晨起身训练就是用牛角号,晌午停训是敲击金器,放饭时间都是击打演武场中央的大钟。云藏锋之后还不知道要在这个军营里面训练多久,所以了解这些日常的生活习惯是十分必要的,这关系到以后是不是能够在这个军营很好地生活下去。

    生存倒是不必考虑的。下午的时候大部队就如同羊群一般被几位骑马的老兵给赶了回来,不得不说新兵营的状态很差,每一个人都是东倒西歪的,衣服也都是穿着得十分凌乱。或许是老兵们见惯了这一副懒散的德行,或许是因为在沙漠当中的训练太过艰苦,走回来的路途当中也没有人对这样的风貌进行呵斥。

    军队的盔甲是将士们作战的首要保证,也是一个团队的标志,也许军盔并不能挡住敌人的刀枪,但是可以给每一个将士的心一个安慰,这很重要。

    制式的盔甲样式都是一样的,包括大小和长短,所以军营里面对于参训者的身高、体型之类的往往也有所限制。但即便是这样,也不是每一个人穿着盔甲都合身的。所以那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看起来有些滑稽。

    队伍抵达之后只修整了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就开始了新一轮的训练,都是一些基础的对于意志力的考验,所有人都排列整齐地跟着演舞台上面那个看起来身经百战的老兵一刀一式的比划着套路。

    学会了刀法套路之后,老兵就只是站到一边喊口号去了。新兵们每一个人都拿着十多斤的重刀练习着劈砍动作,一次又一次,直到手臂酸痛。之后也进行了一些其他的训练,譬如搬动圆木、垒石,跑步训练什么的,这些也都是基础的体能训练。

    云藏锋看了一会就兴趣缺缺去休息了,不是说这些训练在他眼里一文不值,而是他已经度过了这样一个阶段。曾经的云藏锋是在天奇峰墨林里面与野兽日日为伍,在生死一线之间训练自己的,这种基础训练在修炼化龙诀的时候不知道每天要做多少。

    所以说在军营里面,他的生存问题是不用考虑的,这一点训练量对云藏锋来说实在是太轻松了。

    入夜时分,钟鸣之声响起,这是军营里面的将士最开心的时候,全部都蜂拥至火头军用木桶挑来的饭食面前,捧着形态各异的碗盆,由火头军盛上一大盆饭菜然后就端到了一边,或者是蹲在某一个武器架的旁边用饭。

    打眼一瞧,云藏锋发现了一个问题,这军营里面肉食竟然比菜食还要多一些。云藏锋有一些不明所以,悄悄把这个事情记下,然后就拿着一个钵

    盂去盛饭了。

    胡璃自然是要跟着云藏锋一起的,校尉连夜让管理辎重的部队做了一件略微小一些的盔甲出来给胡璃穿戴,不得不说,一群孤身在外的大老爷们竟然活生生在军营里面训练出了一双巧手,胡璃穿起来竟然十分合身,

    头盔正好掩盖住了胡璃因为没有完全化形而暴露在外的耳朵,后面的尾巴不知道胡璃是怎么做的,也好好地藏了起来。一切看起来也像那么一回事,盔甲厚重,所以胡璃高耸的胸脯也很好地被掩盖了起来。

    如果不是那张小脸蛋过于俏丽,就真的如同诗文中所说“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了。只不过那白皙如雪的皮肤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女子。

    云藏锋耍了一个心眼,悄悄绕到后厨去,用双手在锅底上面抹了一把,然后把手上沾着的锅底灰全部都抹到了胡璃的脸上。云藏锋看着自己的杰作哈哈笑了起来说道:“不错不错,这样就分辨不出来了,有点小兵的样子。”

    再看胡璃,满脸的锅底灰让她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黑炭头,别说是白皙的皮肤了,就连一点正常的肉色的难以看见,寻常人不注意的话,多半在夜里都会撞上去。

    胡璃看不清自己变成了一个什么样子,看见云藏锋开心,她心里也就开心,跟着云藏锋嘻嘻笑了起来,露出一口洁白得晃人眼球的牙齿来,两颗犬齿尖锐,但是配着胡璃的脸就变得十分可爱了。

    黑炭头露出了大白牙,反而显得更加的滑稽,云藏锋也就笑得更加开心了。

    两人笑了一阵,也找了一个角落蹲着吃饭,云藏锋挑了一个好地方,是校尉帐篷后面的一块大石头,这块石头出现得突兀,就像是一个小丘,上面坐个十来个人都不是问题。

    走到这边,云藏锋有已经发现有人捷足先登了,他也不好做一些霸王之事。云藏锋觉得凡事分一个先来后到,既然有人先在这里坐着了,那云藏锋也就不好再上去了。

    正准备牵着胡璃离开,上面的人就叫道:“诶,兄弟,别走啊,这里又不是没有地儿,大家都是新来的,坐下来一起吃吧。”

    既然别人盛情邀请,云藏锋也的确喜欢这个地方,索性就不跟对方假客气了,云藏锋朗声说道:“既然如此,便打扰兄台的雅兴了,得罪。”

    拉着胡璃,云藏锋脚下一踏,旋身而上,接着稳稳落在巨石之上。以前也这样带着胡璃飞过一两次,入手都是滑腻的盈盈细腰,如今却是冷冰冰的钢铁铠甲。云藏锋正在感叹,就听到旁边那人大喊道:“兄弟好功夫啊,如此俊俏的功夫,来这个地方受罪,真是屈才了。”

    云藏锋只是微微一笑,不置可否,其实他哪里又有什么功夫啊,一点真气也不会的人,距离那一苇渡江,踏雪无踪的地步还远着呢。这三米多高的巨石也不算光滑,如果要爬上来肯定也是很容易的,只是云藏锋体

    质异于常人,奋力一跳可以跳到五米之高,所以看起来十分轻松。

    “兄弟是哪里人啊?怎么想到来这边当兵呢?”那人问道。

    这个时候云藏锋才朝着那人看过去,此人身材矮小,也不魁梧,模样倒是不错,却有点病恹恹的味道。眯眯眼,薄嘴唇,塌鼻头,如此长相却有两道剑眉,凭空多出几分英气来。嘴里说的官话虽然有几分蹩脚,带着浓厚的地方口音,但是也不难分辨。

    一边观察着对方,云藏锋一边回答道:“我本是扬州人氏,后来家逢变故,流离失所,四处漂泊。所以,我也算不得是哪里的人,算是一个四海为家的人吧。来此当兵也是受人之托,多次推迟未果,也算是了却对方一个心愿吧。兄弟你呢?”

    那人把碗放下,一抱拳对着云藏锋和胡璃说道:“我叫黄秋,家中排行老三,别人都叫我黄三。家里面住在黄沙城,后来西疆铁骑那帮狗崽子来打秋风,一家人死的死,散的散,不知道何时才能再见了。我无处可去,又想要报仇雪恨,多杀两个蛮夷,就来这里当兵了。”

    云藏锋看得出对方越说道后面眼神就越是落寞,今天是新兵初训,黄三应该也没有什么朋友,不然也不会一个人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吃饭。怜悯倒是谈不上,云藏锋对于这一点看得实在是太开了,每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故事,不管是悲惨还是如何,总之活得都不容易,与其去可怜黄三,倒不如真心把他当个朋友。

    “行,黄兄弟,今日既然有缘在这里相会,相识,咱们就交个朋友。我叫云藏锋,这一位小兄弟姓胡,是我四处流浪之时认识的,话少,以后在这里的日子还长,这个仗还不一定打几年呢,咱们互相帮衬着过吧。”云藏锋有一种直觉,就觉得这个黄三是一个值得结交的朋友,所以才这样说道。

    胡璃跟着云藏锋久了,自然也就很熟悉云藏锋的各种说辞了,她这一段时间有许多的身份,云藏锋的妹妹、远方亲戚、结义姊妹、妻子或者是姨太太等等,总之面对不同的人,胡璃就会成为云藏锋不同的人。

    这一次听云藏锋说他是一个男的,胡璃也聪明地冲着黄三一抱拳,故意将声音放粗,莽声莽气地说道:“黄三哥,看起来你比我年长一些,以后就叫我老弟就行了。”

    黄三哈哈一笑,说道:“好,承蒙二位高看我一眼,我们就当交个朋友。黄某没有本事,身子骨也弱,但是日后若是有用得上的地方,黄某一定在所不辞。”

    胡璃和云藏锋会心一笑,胡璃习惯性地就拉起了云藏锋的手,这一点小动作落到了黄三的眼里就有点难以理解了。

    黄三疑惑问道:“二位的关系是?”

    胡璃这才想起这个时候自己是云藏锋的一个小兄弟,男子和男子之间是不能拉手的,便急忙将手放开,这也被黄三看了去,在他眼里又是另外一种味道了,这种味道叫做欲盖弥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