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他是说不过追命的。【小说文学网】***

    但他却很敬重追命。

    ——虽然他是小偷,追命是捕快。

    他一向只偷贪官恶霸的财物,正如追命只帮良善老百姓出头:一捕一盗,两人似是做着同样的事。

    追命从来也不敢小看这个“贼。”

    不过,追命也太小觑了大少爷和二少爷的老爹——“石蟹”雷大虾了。

    雷家两位少爷才给关了两个多月,便放出来了:理由是杀人证据不足,何况,小透是他们自家的人,她偷汉子自缢,与人无

    尤;以前给追命力邀出来为小透之死乃为人所杀指证的人,全都翻了供,或不敢再说什么了。

    追命知道已迟。

    ——雷氏兄弟已然出狱。

    追命才再度正视雷大虾的势力与实力:在真正的武林里,斗势胜于斗智,斗智强于斗力——在刀剑上见功夫、在拳脚上定胜负,那通常只是第八、九流的货色,顶多是第二、三流的高手而已。

    第一流的不必出手,便可获胜。

    以雷大虾的力量,连县官也怕他五分,他大可使追命丢官弃职。

    但此事并没有生。

    追命还升了官。

    他从一县捕快,当成了七县副总捕头。

    ——不降反升?

    有人说是因为县太爷万士兴看重他,有人猜是当日他保住蔡丞相的寿礼,有人则冷讽热嘲:敢小崔捕头跟雷家在一个演一个唱,一面捉一面放,这,自然就升官财了!

    然而追命却很清醒。

    他知道是谁让他升的。

    ——不是因为他连破了二十几件大案;不是因为他劳苦功高;不是因为他的武功好……

    当然也不是因为他爱喝两杯。

    而是因为雷大虾。

    ——力荐他高升的是雷大虾。

    只有这样,雷家才可以把他稳在那“吃公门饭”的位子上,只要追命一天还在“公差”的位置上,他就无法行之以江湖手法、武林规矩,他便不能在没有新的罪证下再去对付雷冲、雷动,不能

    任意为报私仇而杀伤任何一个人民百姓。

    只要追命仍有顾忌,雷大虾就不必太担心了。

    因为这件事,追命越感悟:闯荡江湖,武林阅历恐怕要远比武功高低还重要!

    追命知道,这只是雷大虾的第一步棋,当然还有第二步。

    追命更相信,“封刀挂剑”雷家:“霹雳堂”第四大分堂“七栈”分堂堂主“石蟹”雷大虾,决非易与之辈。

    他不像他的宝贝儿子,那么沉不住气。

    ——那次,他拿下雷冲、雷动兄弟的时候,早已算准雷大虾正赴江南“霹雳堂”总堂述职,否则的话,恐怕就连那个两个月也关不住雷氏兄弟呢!

    追命知道厉害。

    他并没有因而感到害怕。

    ——凡是“七栈”一带由“霹雳堂四分堂”所作的恶事,不管嫖赌拐骗,他一概照办不误。

    他一点也不领雷大虾的。

    他这样明目张胆跟雷家的一切恶势力作对,不理七栈中五个县官或明或暗的晓以“大义”,摆明了是:

    ——你作恶,我就整你!

    ——我就这样,你又怎样!

    这样那样都一样

    上得山多终遇虎;上得虎多呢?

    ——总不成遇上毛虫吧?

    可是“七栈”中的苦恼乡”,苦恼乡中富绅陈七富,就是“上得虎多遇着虫”。

    毛虫。

    陈七富一向喜欢“猎虎”。

    ——“虎”就是“胭脂虎”的虎。

    他喜欢猎艳。

    可是,这回,他有了“艳遇”,夜宿“苦恼乡”的“老虎客栈”,结果,第二天,就死翘翘了。

    人人都说:陈七富这回暴死,敢是“马上风”了。

    他死的时候,全身**,双目突睁,牙关紧闭,但那话儿如金刚怒杵,一柱擎天。

    他伏尸的被衾之旁,的确留下女人的香味、亵衣、还有长。

    ——敢那女子有见及此,早已走之不迭了。

    唯一跟此此境很不调和的是:

    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