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薄干仔细打量了一番斛律征。

    斛律征应该是个高个子,但从小就在马背上混,两条腿弯得厉害,让他显得矮了几分。

    要不是这个人,我恐怕已经是黄河边的孤魂野鬼了。

    想起刀刃架在脖子上的感觉,阿薄干不由得打了个寒颤。那天他被绑架后,正是斛律征吹口哨激起被陈嵩抢去的马,在鬼门关前把他拽了回来。

    几碗酒下肚后,斛律征已经放松了,他注意到了阿薄干奇怪的表情:

    “将军冷吗?”

    阿薄干回过神来,举起小银碗示意斛律征干杯,自己小小地呷了一口:

    “看起来你已经把马的脾气摸透了?”

    斛律征一听到马就来了精神:

    “将军应该是知道的,我们鲜卑人穿上盔甲就是战士,脱下盔甲就是牧人。我第一次骑马时才5岁,现在已经在马背上粘了25年。要说我睡在帐篷里的时间,还真没有骑在马上的时间长。”

    阿薄干也自诩是个骑手,但他知道,在这样真正的“马蝇子”相比,自己那两把刷子,是摆不到台面上的。

    “你的马能听懂你的口哨,要是别人吹口哨,它会跟着走吗?”

    斛律征眼睛放出光来:

    “别人就是吹破天,它也不会理睬。”

    阿薄干点点头,在帐篷里扫了一圈,想不出拿什么赏给这个人才能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赏钱已经给过,但那是按军纪该给的,公事公办。他个人必须对这个救命恩人有所表示。一低头,有了主意。从腰带上解下自己的酒壶,伸手递了过去:

    “这个,给你了!”

    斛律征本能地伸手接了过来,仔细端详后,赶紧又递回来:

    “这个太贵重了,我不配收。”

    阿薄干的酒壶,是纯银做的,大扁肚子细脖子,肚子上镂刻了鲜卑大人出猎图:一个矫健的鲜卑人跃马回身,张弓要射一头扑向他的恶狼,头顶上有猎鹰盘旋,马蹄边一只猎狗作势要扑。酒壶脖子一圈,交错镶满了上等的绿松石和玛瑙。酒壶装在一个皮套子里,斛律征用手一摸,就知道不是一般鲜卑人常用的羊皮,而是细致做熟的小马皮,皮套上用细细的金丝,绣出一只叼着箭的苍鹰。

    酒壶很有来头。

    拓跋嗣的夫人,也就是阿薄干的舅妈,是秦国国主姚兴的女儿西平公主。公主嫁过来的那年,护驾的是她的堂弟,御林军龙骧将军姚广。姚广非常仰慕崔浩,特意把姚兴御赐的酒壶转赠给他。偏偏崔浩不好酒,也没有在腰上挂酒壶的习惯,这个酒壶一只挂在书房的墙上。看到阿薄干第一眼就被吸进壶里,也就很痛快地转赠了。阿薄干嫌原配的丝囊没气势,特意找最好的皮匠作了一个马匹套子,找宫里手最巧的老宫女绣了金丝雄鹰。说实话,一番折腾之后,皮套都比银壶贵了。

    斛律征已经被这个酒壶的豪华镇住了,这让阿薄干很开心;在这些牧人面前显示出自己重情不重财,这更让他有高人一等的成就感。想到这儿,右手把酒壶挡回去,左手点了点斛律征:

    “不,你配收!你要说不配收,就是说我不配你救,也就是说我阿薄干一条命,还不值一个破壶!”

    话说到这个份上,容不得斛律征再拒绝,他从腰上摘下那个有些年头的革囊,小心翼翼地把新酒壶系上去。看了看,觉得不妥,摘下来塞进皮袍里,用手拍了拍,又拿出来,重新挂在腰带上。看到阿薄干好奇的眼神,憨厚地笑了笑:

    “本来是怕挂在外面磕磕碰碰,糟踏了好东西,可是转念一想,藏在袍子里,谁会知道这是将军赐的呢?就挂在外面好了,让人家看看将军对我们这些小兵有多好。”

    阿薄干大为动容。他很清楚自己在军队里没有根基,和那些兵油子里混出来的带兵官没法比。斛律征是他遇到的第一个由衷表示敬意的人。虽然这敬意是用东西换来的,但也总比没有的好。

    “斛律征啊,我想把你调到我身边来当一个亲兵,你看怎么样?”

    斛律征愣了一下。鲜卑人生性热爱自由,不喜欢被拘束着。虽说进了军队就要讲纪律,但只要不上阵打仗,当兵的还是很松快的。遛马、射兔子、玩筛子、喝酒,基本都没人管。一旦成了亲兵,就得围着长官转,随时随地听招呼跑腿,要是长官找不到人,那可是轻则挨军棍,重则丢脑袋。更为要紧的事,阿薄干这样级别的军官,基本不会冲锋陷阵,他的亲兵是他的影子,也就没有上阵杀敌的机会,当然也就没有建功立业的机会。

    阿薄干盯着他的眼睛,等着他回复。斛律征咽了一下唾沫,很吃力地张开口:

    “我就是怕当了亲兵,就没机会打仗了。”

    当然不能说当了亲兵就没法自由自在地遛马射兔子玩筛子喝酒了。

    阿薄干的表情明显地放松了:

    “这个你放心,我调你来,就是看中你马术高超,过两天和南蛮过招,有你大显身手的机会。”

    斛律征往前探了探身子:

    “南蛮会来和我们打吗?”

    阿薄干拿起一把小刀,切下一片牛筋放进嘴里,然后猛地把小刀插在烤牛腿上:

    “我料定他们一定会来!”

    斛律征一仰头,把一碗酒吞下去,用手背擦了擦嘴巴:

    “那就好,我就想和那个抢我马的汉人再较量一次!”

    陈嵩!

    阿薄干默默地咀嚼着牛筋。

    这玩意不容易嚼碎。

    隐隐的焦躁浮上来。

    下意识地伸手摸了一下脖颈子上的伤痕,立刻兴味索然。

    “斛律征啊,我累了,要歇息了,你回去收拾收拾东西,和弟兄们聚一下,明天来我这里报到。”

    斛律征站起身来,伸手摸了摸腰间的酒壶,傻笑了一下,摇摇晃晃地出去了。很快,阿薄干听到斛律征含混地唱着鲜卑小调,在的的马蹄声中远去了。这些牧人,醉了也不会摔下马,他们会伏在马鞍上睡死过去,任由马匹把他们带到随便什么地方。

    他站起身来,想到外面走走,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仔细一看,是斛律征装酒的那个革囊。

    俯身捡起来,想想自己应该把这个东西挂在腰上,这样斛律征会更高兴。传出去以后,也显得阿薄干将军没有架子,平易近人。

    可是仔细看了看,又凑近闻了闻,还是把它扔了。

    阿薄干!冀州刺史!皇帝外甥!怎么可能从一个牧人臭嘴沾过的革囊口上喝哪怕一滴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