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钟后。

    经过一场混战,那醉酒的四人被那白衬衣男生打得狼狈逃窜,临走时还不忘放下一句反派角色惯用的狠话。

    施喜走上前去:“你……你没事吧?”

    “没事!好在我平日里经常健身,也练过一段时间散打,这几个小混混完全都不够看的!”

    衣衫被撕破,手臂受了点小伤有些青肿的他露出爽朗笑容,然后对着施喜伸出手自我介绍道:“我叫赵玉剑,是附近商学院的学生,你呢?”

    “我叫施喜,是医科大的学生。”

    她和对方手掌握在一起,如是自我介绍道。

    “医科大啊,那正好顺路我们一起走吧,这大晚上的你一个女孩子也不太安全。”赵玉剑很是热心肠地道。

    面对这样的善意,施喜完全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

    “刚刚那四个人太危险了,而且还打伤了你,万一他们再回来寻仇怎么办,要不我们还是报警处理吧?”

    说着,她就欲掏出手机拨打报警电话。

    赵玉剑眼眸里闪现出一丝慌乱,立马阻止道:“报警什么的还是算了吧!都这么晚了,那四个人早就跑得没影了,况且他们只是酒喝多了,也没有造成什么实质性的犯罪,顶多也就是被教育一顿了事!”

    “那好吧。”

    听到作为最大受害者的他这样说,施喜也顺从地收起了手机。

    接下来的一段路程,两个人便天南地北聊着天。

    从聊天中,施喜也知晓了刚刚路见不平搭救自己的赵玉剑,尽管出身于富商之家,但是并非像是有些富二代混吃等死花天酒地,是一个很有理想很有抱负的人,最近已经开始尝试自己创业了,谈吐举止也很是有绅士风度。

    是那种小说中的高富帅完美人设。

    早先因为周正之事,还有今天各种男性的不胜其扰,而对男性有着一种隐隐抗拒的施喜,因为先前他所展现出的超凡人格魅力,也完全放下心防。

    孤男寡女大半夜走在路上,有种名为暧昧的情愫暗生。

    不知不觉,两人便走到了医科大的女生宿舍楼下。

    “赵大哥,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明天请你吃一顿饭作为感谢!如果今天不是你出手的话,我真的完全不知道会遭遇什么,你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到了分别之时,施喜鼓起勇气对他道。

    “当然可以啊!”

    赵玉剑立马点头,表示同意,然后笑着道:“其实我也没有做什么,换做其他任何人路过,也会像我一样去做的,小喜你再给我发‘好人卡’,我这张脸都快尴尬得没地方挂了,哈哈哈!”

    “对了,赵大哥你身上的这件衬衫多少钱?”

    “问这个干嘛?”

    “赵大哥你为了帮我,不仅衣服被撕坏了,而且手臂还受了伤,我不能让你来承担这个损失,所以衣服一定要赔!”

    “我这衣服值不了几个钱,赔偿什么的就太生分啦,多让我蹭几顿饭就成!好了,时间不早了,你赶紧回宿舍休息吧,明天睡醒vv联系我就成,晚安好梦啦!”

    赵玉剑摆了摆手,无比洒脱地道。

    目送着施喜走进宿舍大楼,身影完全消失,他这才转身朝外走去。

    走出医科大的校门,先前在路边拦截住施喜的那满身酒气四人,早早等在了那里。

    “艹你妈的!下手没轻没重的,老子手都被你个狗日的弄肿了!”

    赵玉剑直接一脚踹在其中一人的身上,嘴里骂骂咧咧。

    先前和施喜在一起时,温文尔雅的温柔形象彻底全无。

    那被踢的一人,也诺诺连声一直讨饶,说自己入戏太深只是无心的。

    很明显,刚刚的英雄救美,完全就是一出精心设计的好戏。

    早在先前在大学城时,赵玉剑就注意到了在餐厅外揽的施喜了,哪怕是阅女无数的他,看了一眼都觉得自己的魂儿被勾走了,一股邪火直冲下身。

    他也看到了其余去要号码的人,无一例外都被拒绝了,于是便让身边的几个狗腿子,配合出演了这一出好戏。

    不得不说,效果的确很是明显。

    在赵玉剑看来,这妹子已经是彻底上钩了,是逃不出自己五指山的,用不了多久就会被自己压在身下征服。

    “这妹子挺不错,长这么漂亮还是个处,说自己这么多年连男朋友谈过,看来我这次可是捡到宝了!这妹子,长得这么漂亮性格又挺温顺的,倒是挺合适娶回家做老婆的!”赵玉剑颇为兴奋地道。

    想了想,他直接掏出手机,直接给自己上个月刚交的模特女朋友,发了则短信说分手,然后直接拉黑不见。

    “老大你这次玩真的了?”狗腿子之一咂舌问道。

    “真个屁!老子会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么?娶回家了之后,外面该玩还是玩,又不影响!”

    “那老大我们现在还去帝豪会所么?”

    另一人带着期待问道,这是赵玉剑之前便说好的,办完这件事带他们去好好嗨一嗨。

    “当然去!老子现在被勾得一裤裆邪火,得去好好泻泻火才行!放心好了,今天你们全场消费的单,我赵公子包了!”

    ……

    ……

    “吾百年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今天下平定百废俱兴,功德已彻底圆满。但商朝祸乱天下百姓疾苦,这份罪责本不应落在喜儿身上……”

    高高的祭天台之上,一头黑发如墨唯有鬓角染雪,即使已是百岁之躯,但依旧年华不改面如冠玉的男子,跪倒在地对天叩首,朗声道。

    “吾不求飞升为仙,只愿将这修得的十方功德加诸于喜儿身上,以消弭她身上所缠众生恶念。亦愿舍弃圣魂仙骨,以此做舟安然渡她进入轮回,只求天地能够开一线,让她能够进入轮回转世为人,不再经受无尽炼狱的罪人之苦!”

    额前早已皮开肉绽鲜血淋漓的男子,再次跪拜叩首。

    一声接一声,回彻天地,直达天听。

    汩汩流出的鲜血,将青石地板浸染殷红。

    终于,天意有感,降下回应。

    原本年华不老的男子,一头黑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变白,原本光华皮肤上也开始衰老,出现如同老树般深深的岁月沟壑……

    最终,由少年之颜变为白发苍苍老者的他,轰然倒地。

    缓缓闭上浑浊不清的双眸,嘴角带着释然安心的临去笑意。

    至死,他的手掌都紧紧握着,像是守护着什么无比重要事物。

    那是许多年前,那妆霓彩衣眉目清兮名叫妺喜的少女,留给他的一段青丝。

    青丝。

    也亦是情思……

    ……

    郑挚从梦中惊醒,枕头套已经湿了半边。

    清幽寂冷的月光,从窗外洒落入屋,疑如白霜。

    他就这么坐在床边,目光怔怔望着高悬在夜幕之上的有缺之月。

    郑挚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好像是自从今天中午在叔叔的店里,遇到那位很是善良好心的李万机先生后,听对方说了那些关于自己梦中情人的祝福话语之后,自己就变得有些奇怪起来了。

    就像是今天的这个奇怪的梦,以前自己从没做过。

    甚至,还总有一种很真切的感觉,似乎自幼年来便一直出现在自己梦中的那位少女,与自己隔着很近很近的距离,真的在世上某处等待着自己。

    “大侄子,这么晚了怎么还没睡啊?”

    听到屋内响动的叔叔郑海富,从门外走了进来,很是关切询问道。

    现在的郑海富,也不再叫郑挚二狗子这个名字了,用他的话说,侄儿你马上就要做老板了,可不能再像是以前那样了。

    虽然这位叔叔平日里市侩了些,但本性却并不坏,是真正关心着郑挚这个侄儿。

    郑挚:“没什么叔叔,就是刚刚做了个奇怪的梦醒了。”

    “叔叔能理解,毕竟明天我们叔侄就要去江宁大学城那边看店铺了,要当老板了激动得不行很正常嘛!不得不说,侄儿你真是上辈子积累的福德啊,这辈子才能遇到那位叫做李万机的贵人相助!人家既然如此看重你,你一定要将这份恩情铭记在心,不能做出忘恩负义白眼狼的举动知道么?”

    看得出来,沾了郑挚这位侄儿光的郑海富,自己也激动得不行。

    “叔叔,你说人真的有前世么?”

    因为家贫没念过什么书的郑挚,突然开口问道。

    “别胡思乱想了,侄儿你还是赶紧睡吧!”

    满面红光的郑海富宽慰道:“听说江宁大学城那边,有很多肤白貌美水灵无比的大学女生呢,到时候说不定你们还能王八看绿豆对上眼,娶个大学生媳妇呢!”

    “哦。”

    郑挚低低应了一声,然后钻进了被窝。

    对于叔叔口中肤白貌美的水灵女大学生,他根本提不起任何的兴趣。

    “李万机先生真是个好人,这样的好人活该长得帅又有钱,我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他!”

    临睡之际,他在心里无比感恩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