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芜的使徒荒原之上有了一束光,一束照耀在中央的光。

    这束光不知是从何时来的,也不知是从何而来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注视着这道光的也只有一个人,或者说并不是人,它是这片荒原上唯一的使者。

    它就坐在这束光的旁边,浑身漆黑,沉默而又执着地始终仰望着这束光明。

    初也不明白为什么她要向那个声音索要一道光,她只知道当这道光落下的时候,她感觉到了一种源自心中的向往和宁静。

    这道光束在使徒荒原中显得那么干净和纯粹。

    所以即使在这光明下,初身上的漆黑变得更加丑陋和扭曲,她还是忍不住仰望着它来的方向。

    光束就落在初身前不远的地方,触手可及,可她一直没有伸手去触碰,只是安静地望着。

    初不想去触碰吗,不,其实她想,只是每一次她要伸出手的时候,她就会看到自己漆黑的手掌。

    她太污浊了,她想。

    对于这道原本就不属于这里的光,她甚至感觉自己不应该去触碰,即使这是被赐予她的东西。

    初抱着腿坐在光的旁边,就像是这束光明下的阴影,一动不动地盘踞在那里。

    她保持着不动的原因还有一个,她现在还没有适应自己的身体。

    在完成了b3068的任务,回到使徒荒原了之后,初的身体已经经过了又一次的强化,而同时,不出所料的,在多次任务之后,她也彻底失去了触觉。

    这其中包括了她的身体对外界的一切感应,痛觉,冷暖,这些她都已经感觉不到了。

    现在的她有些难以控制自己的身体,她做的每一个动作,都需要通过恶这跟“线”来操纵。

    就像是自己操纵着自己身体做成的人偶一样,她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

    不过声音和任务可不会给她太多的适应时间,而且她在荒原的时候大多数的时间都在发呆,这一点倒是和一个木偶一模一样。

    在荒原这个地方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因为一切都像是静止的,一点也不会改变,除了每过一段时间就会下上一场的雨。

    不知道是多少场雨之后,那个声音终于再一次出现,和从前一样,它出现的时候就会带来新的任务。

    “初,新的召唤者已经提出了他的请求,你准备好了吗?”

    声音向初问道。

    可能是没有适应,也可能是太久没动了,初僵硬地抬起头来,停顿了半响,才对着天空回答道。

    “是的。”

    “那么这一次。”

    声音说道:“去带回暴怒的罪恶吧。”

    话音落下,通向罪恶的大门缓缓出现在初的门前,第四次开启。

    ······

    雾之都。

    这座城市如同它的名字那样,到处都是淡淡的薄雾。

    这里的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可以好不夸张地说,其中的三百六十天,这座城市都会被笼罩在潮湿的雾气里。

    这层薄雾就像是遮掩在城市上的薄纱,让它看起来总是那么的神秘和难以捉摸。

    而这座城市的脾气,也确实是难以捉摸的。

    这里有着财富,有着名望,有着权利,几乎有着人们想要的一切。

    同时,这里也有着其他地区难以仰望的犯罪率,还有着可怕的杀手,到处横行的窃贼和盗匪。

    雾之都的难以捉摸在于,你一个不小心,就会丢掉你自己性命。

    甚至就连警察都不愿意来这里工作,知道吗,雾之都有一个名扬在外的景观,那就是空的警察局大楼。

    这里的警察很少,而且他们几乎从不上班。

    这里是一片法外之地,也是在这里,你可以看到人们掩盖在文明下的所有的肮脏与污秽。

    这里有一句名言,也许可以当做你要进入这座城市前,要记住的第一件事。

    你永远不知道你面前的是一个什么人,就像是你看不穿这座城市的迷雾一样。

    白天和夜晚,这座城市和这座城市里的人都有两个样子。

    天空阴沉地下着小雨,本就因为雾气潮湿无比的街道变得更加潮湿了,路上的人们拉紧了自己的外套和大衣,快步地走着。

    只有一个人脚步缓慢地走在街道上,和行色匆匆的行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是一个中年男人,身材中等,算不上高矮,也算不上胖瘦。

    但是作为中年人,他的身材已经算是保持的不错了,至少没有啤酒肚,也没有发福的身体。

    他的脸庞显得有些消瘦,棱角分明,看起来冷酷锐利,给人一种难以接近的感觉。

    脸颊和下巴上带着没有剃干净的胡渣,让他看起来有点邋遢。

    他穿着一身棕灰色的短风衣,头顶戴着一顶圆帽,帽檐压得很低。双手插在自己的口袋里,一双淡蓝色的眼睛时不时打量着路过的行人的模样和脸色,眼中带着掩藏不住的厌恶。

    他叫做劳伦斯,是一个警察,被调职到这座城市的警察。

    因为警察局几乎从来不上班,所以作为警察他几乎没有工作,而据他所知,除了他之外,这座城市里只有四个警察,几乎每一个都是游手好闲,浑噩度日。

    至于警察局为什么不开门,因为不敢开,在这个全是犯罪的城市里,警察反而成了弱势的那一方。

    如果警察局正常运作,说不定第二天就会被哪个疯子炸掉。在这个城市里,身为警察能够活着就已经该谢天谢地了。

    但是劳伦斯不一样,他和别的警察不一样,他的心中坚持着一个名叫正义的东西。这是很少见的,在这个年代里,居然还有人坚持这种东西。

    但就是因为他的坚持,他才会感到无比的愤怒,为这座城市里,正义的无力而感到愤怒。

    这个城市无可救药,没有力量的正义,根本就称不上正义。

    劳伦斯看着街上的人,狠狠地拧紧了眉头,冷哼了一声。

    从来到这座城市起,他就在一直寻找机会,在这座城市重建制度的机会,但是他从来都没有成功过。

    最近的一次,他几乎就要能改变一些什么了,却又被现实无情地挫败了下去。

    什么都没有改变,他还差一点死掉,被打断了一只手臂,右手留下了永久的后遗症。

    劳伦斯走到了一条小河边,小雨里,河面看似平静地流淌着,却无时无刻不在泛起着波纹。

    他冷着眼睛,凝望着远处,凝望着这座雾中的城市。

    没人知道他平静的神情下,到底压抑着多少的愤怒。

    他要改变这座城市,为了他坚持的正义。

    ······

    当正义开始扭曲的时候,也就成为了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