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简艾穿了运动短裙,露着大长腿打高尔夫去了,后胯一扭一扭的,真带劲。

    丁喜看着她清凉的装扮,有些心猿意马。

    简艾不在,丁喜呆在家里也没啥意思,便出门溜达。

    还真巧,刚走到小区凉亭,他就碰见了以前的老邻居沈大爷,老爷子正自娱自乐,跟自己下着棋呢。

    丁喜闲着也是闲着,就陪老爷子杀了两盘。

    沈大爷是个老三届,上过山,扛过枪,以前也是十月厂家属院的,十多年前回了东北老家。

    现在儿子出息了,在这个高档小区买了个大三居,专门把老爷子接回来养老。

    沈大爷的儿子沈冲丁喜儿时也认识,只是年龄相差较大,玩不到一起罢了。

    丁喜还记得沈冲和郭浪几个,在整个十月厂那片儿都挺牛批的,尤其是沈冲,那家伙和人动手,下手可不是一般的黑,在大混子中名头也是能叫得响的。

    岁月蹉跎,物是人非,这些人也渐渐没了音讯,或者说长大后,别人牙根儿和他就不是一个圈子的。

    爷儿俩边下边聊,在聊到丁喜父母时,沈大爷察觉到丁喜脸色瞬间暗淡下来,连忙转移话题,夸他棋下的好。

    老爷子年纪一大把,棋艺却不咋地,丁喜没费啥事,就连下两城。

    第三盘丁喜有意放水,沈大爷终于用马后炮拿下一盘。

    “哈哈,我还不信赢不了你小子了,再来,再来。”

    老小孩老小孩,老爷子乐的手舞足蹈,突然他感觉到头晕目眩,一头栽倒在棋盘上。

    丁喜马上意识到可能是脑梗,立即拨打了120,又翻出沈大爷的手机,想到最近的是华夏医院,便通知沈冲在那儿汇合。

    沈冲此时正在为生意上的事儿和过气大哥洪伟谈判,双方没有谈拢,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接到电话,沈冲面色微变,把手里的酒瓶一撂,就往外冲。

    “咋了沈冲,这么急,怂了还是爹死了?!”洪伟阴阳怪气的在沈冲身后叫嚣。

    沈冲脚步一顿,头都没回,一字一顿的说道“大脸洪,你最好祈祷老爷子没事,要不我废了你!”

    他声音不大,言语中却透着说不出来的阴沉,在场的每个人,都不会觉得他是在开玩笑,洪伟也没敢再bb。

    混社会的都知道,不管救人还是索命,沈冲一诺,不动如山。

    沈冲把车开得跟火箭似的,一路闯红灯,紧赶慢赶,还是比丁喜晚了半个小时,得知老爷子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松了口气,一屁股跌坐在走廊的椅子上。

    “来一根!”陈冲休息两分钟,喘着粗气,掏出盒苏烟,弹出一根递给丁喜,自己也叼了根,忽然想到这是在医院,便拉着丁喜来到吸烟区。

    “我这人不太会说话,总之谢了,以后有啥事,打个电话。”沈冲吐出个烟圈,仿佛到现在精神才完全松弛下来。

    他这人恩怨分明,属于比较讲道理那种,知道这次自己老爹能逃过一劫,多亏丁喜及时报了120,心中自然充满感激。

    “冲哥,我是丁喜,咱们以前在十月厂一个单元的,你忘了?”

    沈冲比丁喜大十来岁,他搬走的时候,丁喜还是个刚上学的小屁孩儿,现在不说哪儿还能认出来。

    “丁喜?”沈冲两个手指呈八字状,摸索着下巴上的胡茬,瞅着丁喜年轻的脸庞努力回忆着,想要和记忆中的某个影子重叠起来。

    “哎呀,丁喜,那个玩玻璃球一输就耍赖的小崽子······”稍倾,沈冲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拍大腿,又一拳轻锤在丁喜胸口上“我还帮你干过几次架,记得不?”

    如果说沈冲前面感谢的话,多少还带有客套的成分,那么现在看似粗鲁的话语举动,却完全出自真性情。

    丁喜拎得清好坏,不好意思的说都是老黄历了,难得冲哥还记得。

    两人又聊了一阵儿,丁喜得知郭浪现在俨然成了银城道上的一哥,名下产业多多。

    沈冲跟郭浪是从小撒尿玩泥的把兄弟,算是二号人物,做的是民间信贷和酒水批发这块儿,银城三分之二娱乐场所的酒水都得从他这儿进,光这一项就日进斗金。

    丁喜一番感慨,觉得这才是男人的活法。

    “咱们之间没说的,有事就找我,要不哥哥可不高兴,今儿不凑巧,要不咋么也得带你好好潇洒一下,等老爷子出院吧,给你补上。”

    丁喜知道沈冲说的都是实在话,也不客气,连忙应承下来。

    知道沈冲还得照顾沈大爷,丁喜也不方便逗留太久,互留电话后,找个借口离开了。

    丁喜回了趟十月厂的老宅,拿上笔记本去做了硬盘恢复。

    虽然对方要价不菲,可从交谈中看得出专业性还是靠谱的,他觉得值。

    一桩事搞定,他又找了家私家侦探事务所,准备盯死熊出墨。

    离华“夏杯网络文学百强榜”的颁奖礼只剩二十天,只要私家侦探这边的有了反馈信息,他就有把握让熊出墨彻底不能出没。

    日子在吃饭睡觉追剧的日常中,不咸不淡的过了几天,丁喜把自己的形象彻底改变了一番,换了个时尚精干的发型不说,还买了身阿玛尼的瘦身小西装。

    穷耐克,富阿迪,流氓一身阿玛尼,丁喜穿上虽说带点痞气,可看起来就是那么顺眼。

    丁喜在阿玛尼专卖挑选衣物的时候,还有个小插曲,偶遇到了郝茜。

    当时郝茜和一个所谓的闺蜜在一起,挺丑一货,丁喜不认识。

    郝茜少不了又是对丁喜一番挖苦,说丁喜这种屌丝来逛阿玛尼,就是佛跳墙里掉进了老鼠屎。

    丁喜怕和她发生争执会引起熊出墨的警觉,从而破坏整个计划,起先没搭理。

    在他把西装选好买单时,郝茜那面破锣又开敲了:“呦,吃上软饭的人就是不一样哈,不过鸟枪就是鸟枪,永远变不成大炮。”

    “鸟枪也比你主子的那根牙签粗!”面对周围人投来的异样眼光,丁喜忍不下了:“郝茜你还真是好贱,如果贱能当饭吃,你能养活全国人民。”

    不等郝茜反应过来,丁喜已经提着东西扬长而去,只留下个拉风的背影。

    对于郝茜的背叛,半个月前丁喜内心还很痛苦,可再相见,他完全没啥反应,觉得这女人就是个聒噪的跳梁小丑,真特么丧眼。

    当初他认为郝茜就没爱过他,如今回头再看,自己又何尝爱过郝茜?一切都是少年不知爱的假象。

    简艾最近忙得不可开交,经常见不到人。

    丁喜的日子,也过得纸醉金迷,夜夜泡吧,有时跟着沈冲一伙,有时自己耍单帮,和道上的混混也混了个眼熟。

    对于女人,目前他只能吃素,仅限于打情骂俏,调戏一下揩揩油,没有越过雷池半步。

    毕竟和简艾有言在先,一月为限,他也想看看自己这个老婆,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又是一天深夜,丁喜喝个半醉回到房子,朝着鞋柜看了一眼,简艾常穿的鞋子都在,看来人已经回来了。

    简艾看到丁喜进门,放下手机,主动打了一声招呼:“回来了?”

    丁喜应了一声,心里有点奇怪,以前她根本不会主动打招呼,今天怎么如此反常?

    “过来,坐下,我有话跟你说。”简艾在沙发上拍拍旁边的位置,示意丁喜坐在自己身边。

    “还记得我们的一月之约吗?现在到实现约定的时候了。”简艾说。

    听到她这样说,丁喜的心跳瞬间加速,心中暗想:“难道今晚可以了?”

    简艾发现丁喜看向自己的目光不太对劲,马上解释道:“别想错了,不是跟我,跟别人。”

    “别人?谁?”丁喜的表情一愣,眼中的火焰渐渐冷却下来。

    “这个你没必要知道,只要伺候好了,我再给你加二十万,怎么样?”简艾盯着丁喜的双眼问道。

    “这·····”丁喜没有立刻答复,简艾既然用的是商量的语气,还这么下血本,就说明还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跟她一起生活了半个多月,丁喜一直有个心愿。

    从简艾的表情看,她让丁喜伺候的对象看来很重要。

    “你有什么要求尽管提。”看到丁喜一直犹豫不决,简艾又妥协一步。

    “那人多大?咱们丑话说在前面,超过四十五我可不干,大不了给你退钱。”丁喜才二十一,他可不想走老女人的康庄大道,况且还是他的第一次。

    “四十刚出头,而且保养的很好,气质身材也是一流,看起来最多不过三十。”简艾话里话外就一个意思,你丁喜不会吃亏。

    “哦,是不是啊?”丁喜确实也没觉得自己有多吃亏,而且他心里早就想好,如果计划顺利,他有办法让熊出墨来代替自己扛着个雷。

    他之所以迟迟没有下文,就是想迫使简艾再加码。

    果然,见丁喜犹豫不决,简艾开口问道:“除了钱,你还有什么条件?尽管说吧,痛快点!”

    “你跟我睡一次。”丁喜摸着鼻子不怀好意的看着简艾。

    “啊?”简艾明显一愣,随后她竟笑了笑,说:“磨叽了半天,原来是想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