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朝自开国以来就国运昌隆,繁荣富强。(小说文学网)

    地大物博,疆域辽阔。北方游牧,中原产粮,而江南兴商。

    江南的巨富商贾不少,但是若真的讲究起来还要数四大家族为首,金陵程家,扬州明家,无锡曾家,和杭州年家。这四大家族各个富可敌国,但是江南的商贾主要以贩盐和丝绸或者经营杂货商铺起家。相比起来,中原大户洛阳裴家则是靠的是实业,上万亩良田,几百家钱庄,才是真正的土豪中的战斗机。

    裴家不但家大业大,和皇族楼氏的关系也是极好的。

    早在太祖皇帝建国之初,裴家就曾捐助巨款为商朝修建了洛阳行宫。所以每年春末夏初,楼氏皇族总是会习惯的拖家带口来洛阳行宫度个假,赏赏天下闻名的牡丹花。

    故事发生在九年前,宏源二十三年。

    先皇楼仲带着老婆和两个儿子浩浩荡荡的来到了洛阳,洛阳行宫里一片歌舞升平,纸醉金迷。裴家老爷裴玉堂带着几个儿子也尽心尽力的伴君侧,兢兢业业,孔填不宁。

    裴老爷三子四女,长子次子天资聪颖卓尔不凡,四位小姐也都是娟柔如水秀外慧中。独独多出这么一个不消长进的老幺,七公子裴安。按说这孩子是最小的,长得又是七个孩子里最漂亮的,本该是裴老爷的心头肉。可偏偏这孩子不学无术,懒散闲慢,诗词歌赋圣贤道德无一精通,整日里除了惹祸还是惹祸。

    单是惹祸也就罢了,偏偏还专门挑不可以惹的祸去招惹。

    裴七公子生的漂亮,自己也知道自己生的漂亮,而当一个漂亮的人懂的利用自己的美貌,祸事便源源不断了。他七岁的时候偷看了一眼二哥的童养媳,那姑娘之后便死活不肯和二公子圆房了。十岁的时候调皮的爬上了姨太太表妹的床,从此那姑娘就天天守在裴府大门口险些成了雕像。这些许年来,被裴七公子始乱终弃的姑娘都可以从洛阳一路排到金陵了。

    俗话说出名要趁早,天下第一美男的名号早早的就被他坐实了。只可惜这个美名着实不大光彩,颇有些少女杀手采花大盗的意味,令广大男同胞或闻风丧胆或摩拳擦掌。

    单是祸害女子也就罢了,偏偏这位风流倜傥的浊世佳公子早早的就把姑娘们玩腻了,十四岁起好上了男风。

    而被他祸害的第一个男子,就是楼书珩的皇兄,楼鸢。

    楼鸢天资不敌楼书珩,在父皇眼里的地位也不及楼书珩。但是身为大皇子,他学的倒也勤奋,四书五经伦理纲常也算是倒背如流。因为他那个母后,对自己这个儿子的教育方式就是现代家长最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xxxx”型,这个“别人家的孩子”指的就是没有娘的楼书珩。

    楼鸢老实,又或者说是刻板。总而言之就是个老气横修的小大人。这也是大人们所希望的,稳重,踏实。因为这已经是他唯一能比得过二皇子楼书珩的优点了。为了能让大皇子修身养性,皇后娘娘特意挑了钟大夫家的儿子钟灵毓陪在楼鸢身边做伴读。

    钟灵毓自幼便被奉为神童,过目不忘,学霸中的学霸。有了钟灵毓的楼鸢就等于随身自带了百度百科百度文库和百度知道一样,父皇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so easy。

    可惜好景不长,聪明人之间仿佛存在着那么一种奇妙的相互吸引,没过多久钟灵毓就与二皇子楼书珩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基友。于是楼鸢又苦逼的落单了。

    洛阳行宫里虽然是度假,可皇子们的学业也不能耽误。孙老夫子一把戒尺,别管是士大夫家的还是皇帝家的,写不好一篇咏牡丹赋谁也不许出去玩。楼鸢看了看身边眉来眼去的楼书珩与钟灵毓,自己对着案上的白纸默默发呆。

    老夫子左手拿着楼书珩的赋读了一遍,右手又瞧着钟灵毓的赋,啧啧感慨着。

    “二皇子这句‘剪裁偏得东风意,淡薄似矜西子妆’写的着实传神,不过钟世子这句‘石竹金钱何细碎,芙蓉芍药苦寻常’也是佳句啊!”

    楼书珩和钟灵毓手拉着手出去赏花了,楼鸢苦逼的一个人对着老夫子咬笔头。最后还是硬逼出了一句“虚生芍药徒劳妒,羞杀玫瑰不敢开”勉强过关。

    而当他终于走出书房跑进花园的时候,却早已寻不到楼书珩与钟灵毓两个小伙伴的身影。

    一个人站在花团锦簇下,心中却丝毫没有觉出美感。只有孤单。

    然后他就见到一袭白衣胜雪,穿梭在五颜六色的花丛之中。那身影娇俏,轻盈,像一只粉蝶,翩跹起舞。

    身子不自觉的追随过去,走近了,却发现那竟不是个姑娘,却是个男孩子。粉嫩的笑脸,顾盼生姿,一双水润的眸子,盯得他心里一紧,忽地腾起一股异样的情绪。

    这男孩,怎能生的如此好看。

    “我叫裴小七,你是谁啊?”男孩俏皮的对他眨眼。

    裴小七,好名字。多亲切。

    “我是大皇子楼鸢。”他还是忍不住老气横修的自报家门,没有几个侍卫随从跟着,这样说自己是皇子,还真就有点略囧。

    “呀!竟然是皇子,我说怎么生的这么好看!”裴小七凑过来,一张小脸几乎贴在楼鸢脸上。

    楼鸢的脸蓦地就红了。

    于是他不再寂寞了,因为他有了个朋友,叫裴小七。裴小七长得好看,还活泼,而且和他一样不爱读书,只喜欢玩。他待他是那样亲近,经常和他手拉着手,偶尔抱在一起在花丛里躺着,偶尔他会贴在他的胸前,像只小猫一样的蹭蹭。还有一次,他踮起脚,红红的小嘴唇凑到他嘴上,亲了他。

    这些事楼鸢从来都不敢跟别人说,可是自从有了裴小七,他的书却读的愈发散漫了。甚至翘了夫子的课。办法也是裴小七教的,装病。

    想把一个坏孩子领回正道让他洗心革面浪子回头比登天还难,但若想把一个好孩子拐进邪门歪道不思进取放浪形骸却容易得很。

    楼鸢遇上了裴小七,堂堂皇储的光辉大道就这么被拐带的跑偏了。

    明明是一个比自己小三岁的小屁孩,可他就是喜欢什么事都听他的。他也知道自己这样不对,身为男子怎么可以对另一个男子动情?可等他晃过神来,裴小七已经扎根进他心里了。他常常半夜里睡不着,就想想白天里与小七嬉戏的光景,十七岁的躁动身体便有了反应,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他最爱裴小七的一点就是,小七不喜欢楼书珩。明明楼书珩事事都比自己强,明明所有人都说楼书珩才是真正的得天独厚。

    可是裴小七不喜欢楼书珩,裴小七只喜欢楼鸢。

    这理由裴小七当然不会讲给楼鸢知道,其实小心眼儿的很。就是裴小七初次见到楼书珩的时候,楼书珩正在和钟灵毓畅谈诗词歌赋人生哲学,裴小七使尽了浑身解数想要打断两人的谈话,却还是没能成功引起楼书珩的注意。

    裴小七不喜欢这种被人忽视的感觉。所以他选择把他捧在手心的楼鸢。

    有了裴小七,楼鸢觉得他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可是过不了多久,他就不得不自己,亲手,毁了这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