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章节名:小卷070章 姜家的过往</b>

    罗雪娇举着一盆白色的花走过来,对林菀道:“林小姐,难不成这是天山雪莲?”

    “正是。”这是她自己拿出来种的,不过并不打算卖掉,因为自己家里还有一位大夫不是,李老可是看到这盆花,喜欢的不得了。

    “不知道林小姐可否让与我?”罗雪娇的神情很是激动,她的母亲得了一种病,其中有一味药就是需要用到天山雪莲,只是这种药引子极其稀少,据说只有皇宫大内里面有,这种雪莲长在雪山之上,曾经有人也想要取回种子自己种植,却全部都失败了,而天山雪莲盛开的时间不定,数量也很稀少,想要买到,极其的困难。

    林菀微微眯起眼,道:“少夫人,这可是疗伤圣药,价值千金啊。”

    罗雪娇抿唇不语,好久之后,才点点头。

    “那就一万两,林小姐可否割爱?”似乎是怕林菀加价或者是拒绝,忙道:“家母身有隐疾十几年,需要天山雪莲做药引,罗家一生忠君爱国,这一万两也是家里当初给我的嫁妆,还请林小姐割爱。”

    林菀按着那株盛开的很是清濯的雪莲,自然知道它是举世闻名的药品,不但可以延寿美容,还可以抑制抗癌,治疗心血管方面的疾病和炎症。

    “五千两,少夫人拿走就好。”林菀笑道:“用的时候可以直接摘下来,其余的在花盆里依旧可以生长不枯萎,直到用完为止。”

    “谢谢林小姐了。”

    十几年前的旧疾,不知道是不是生产时留下的炎症。

    当天下午,罗雪娇就亲自送来了五千两的银票,对林菀是各种感谢和感激。

    她知道天山雪莲和人参都很值钱,但事却没想到能卖到这种高价。

    要知道在她那个时候,几乎每家医院或者是大药房都要买这两种药材的,那些也都是可以人工种植的。

    想到,很多的穿越人士来到这里,都能赚钱发家,虽然这中间有麻烦,有尝试。

    不得不说,时代的发展,是有其一定的道理的,至少国家富强了。

    正好比很多人都觉得,为何国家有那么多钱,为何不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反而不断的去制造各种杀伤力极大的国家武器。

    要知道,即使一个国家再富强,也始终有很多人生活在边缘。

    不过,换个角度可以理解一些。

    正因为有这些杀伤力极大的武器,才能牵制各国不至于轻言动武,可以理解,一枚原子弹,足以轻而易举的摧毁现在的大历国。

    即使大历国全部都是武功高手,也终究会不堪一击。

    总之有利有弊,无法说明白,到底应该怎么做,或者是对错。

    这一日,百花山庄,来了一个人。

    “小顺子?”看到男子身边的人,林菀笑着问道:“这位公子是?”

    “林小姐,这是我家的二公子,现在大力杜家在京城附近的产业,听说林小姐这边的蔬菜,二公子就过来看看。”

    林菀笑着福身,将他们请进去。

    “二少爷,您是想把蔬菜运到京城里吗?”

    杜若笙没想到,庄子里的主子居然还是这么小的姑娘。

    他是两日前到达临山镇的,只因为看着账目,发现松海城的收入居然比京城的还高,这种反常的现象引起了他的注意。

    问过父亲之后才知道,这半年,用的几乎都是林家的蔬菜,而这两天他也尝过,确实很好吃。

    这些菜不知水灵,做出来之后,似乎也没有因为烹煮才失去原味,那种爽口的味道,还能在口中残留很久。

    因为现在种的蔬菜并不多,所以杜老爷才没有往京城里送。

    不过听说林家在府城买了很多的地,若是松海城用不完的话,可以送往京城。

    听完他的话,林菀笑道:“二少爷,我们家有四亩地,勉强可以供应的上镇子里的天和顺,至于现在这里的几十亩,虽然确实很多,不过松海城附近的四家天和顺还是何以支撑得住,若是要运到京城,恐怕会让松海城断货,而京城那边也无法长久。”

    “那林小姐可有折中的办法?”大哥在官场,三弟也想从军,无奈家中只剩下一个,支撑着杜家偌大的产业,虽然自己不是嫡出,却从小被嫡母养大。

    因为自己的母亲是母亲的侍女,从小两人情同姐妹,后来因为生他难产去世。

    虽然知道自己是庶出,但是父亲从来都是一视同仁,母亲也因为两个亲生儿子无心家业,对他更是诸多教诲。

    林菀摇摇头,笑道:“我知道二少爷的意思,只是我虽然有心,却鞭长莫及,种菜是我爹娘的事情,若是明年家里的条件允许,也许我们会去京城置办产业。因为杜老爷对我们林家有知遇之恩,爹娘就想着将蔬菜种到有天和顺酒楼的所有地方,二少爷就放心吧。”

    杜若笙听闻,表情有些好奇。

    这个小丫头看起来不过十几岁,但是说起话来,却似乎很有说服力,条理清晰,让人面对她的时候,无法将她看成是个孩子。

    “还有那果汁,不知何时才能有?”

    “二少爷,果子都是秋天才有,现在果子还没成熟,自然是没有的。”

    “以后是否可以大量的送到酒楼里呢?林小姐也知道,酒楼不只有男子,女子和孩子也很多,我听父亲说,那种果汁,女子和小孩子都很喜欢。”

    “若是可以的话,我们也想。只是二少爷想必不知道这种制作的过程,很麻烦。若是可以的话,等以后我们会开一家作坊,到时候就能够每天几十桶甚至上百桶,不知道二少爷是否会全部都要?”

    杜若笙想都没想的点点头,“若是可以的话,自然是最好。”

    “既然是垄断的话,价格会高很多,希望二少爷能做好准备。”林菀抿唇一笑。

    杜若笙微微一楞,随后笑着点点头,“这是自然,林小姐还请放心,我们杜家不是奸商。”

    “看得出来,杜老爷是个好人。”林菀微微点头。

    暖风袭来,别家还是悠闲的游玩,或者是打着猪草的日子,林菀家里已经开始忙碌起来了。

    庄园旁边的场院里,一堆堆的麦子已经隔了回来,就等着开始碾压麦粒。

    林家这些家奴大多都是种了大半辈子的粮食了,就没见能不到三个月就收货的,对于这种反常的事情,很多人都反应不过来。

    但是眼前那些麦穗饱满硕大的粮食,就这么出现在自己面前,他们就算是吃惊,也只得接受。

    周边也有不少人很是震惊,却碍着庄子的主人几乎不外出,他们也见不到到底是何方神圣。

    议论归议论,却也没人来打扰林菀。

    等新的粮食打下来,磨成粉,林菀就让厨房里用新打下来的麦子做饭。

    众人尝过之后,纷纷赞不绝口。

    虽然新鲜的小麦粉都很好吃,不过这种膨松中带着香甜的馒头,即使觉得不就任何的菜,都好吃的不得了。

    田地中间的一处院子里,徐管事和众人大口嚼着馒头,面前十几个人分成两桌,每桌都有六个菜。

    “徐管事,咱家的粮食咋这么好吃呢,还有这菜。”

    徐管事也吃的很香,他虽然被林菀任命为管事,不过平时干活也不少,只因为曾经小姐说过,林家不养闲人。

    大口嚼着白面馍,他心里也觉得很激动和兴奋。

    “以前虽然也吃过白面馍,却比不上这个,就连菜也是。”

    “可不是,俺打小到现在,就没吃过是个馒头,自从来了小姐家,天天能吃到白面馍,还吃到饱。”一个汉子憨厚的说道。

    “老倔头,你以为只有你这样啊?”旁边的人笑道。

    “俺也是,俺除了会种地,别的啥都不会,上一个东家因为俺犯了点事,把俺买了,后来也跟过几个东家,都因为俺笨手笨脚的就不要俺了,现在小姐不嫌弃俺,还给俺吃这么好的饭菜,俺就是为林家拼了命,也不犯错了。”

    徐管事呵呵笑了,对他们说道:“一点点小错,无心的话,小姐是不会赶走你们的,好好干吧。这些粮食的种子都是夫人的远亲送来的,我想着会不会是别的地方来的,听紫扇姑娘说,夫人家以前也是南边数一数二的富户,也许能弄到一些很厉害的东西也说不定。”

    “别的地方的?那应该就是了,咱们这里那里三个月就熟了的麦子啊,听说除了大历国,外面还有别的国家呢,还听说过了大海,也有很多国家,说不定就是海外来的。”

    “海外?还有那种地方吗?”有人惊呼道。

    “俺也听说了,俺以前的那个东家家的公子就是个走南闯北的,他也说过,海外还有别的地儿的。”

    “俺不信,俺听说那大海,一眼看不到边。”

    “你这就眼皮子浅了吧,这松海城你站在这里,也看不到边啊。”

    “哈哈,说的对,俺站在以前的村子里这头可不是就能看到那头。”

    “那你的村也太小了吧?”

    “百十来户,不大,也穷,要不俺就算是有三亩薄田也不会把自己卖了啊。”

    “是啊,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家以前倒是有几十亩地,老婆孩子热炕头,想想那时候还真是好,后来得罪了里正,被全村人喊打喊杀的,地没了,婆娘跑了,孩子也跟着她去过好日子了,我这是去人家家里做工,结果很多人都说没有卖身契人家不要,我这么大年纪,就算是去铺子做学徒人家也嫌弃。”

    “你这么大年纪了,学会了就回去养家糊口了,谁要啊?”

    “说的也是。”

    “徐管事,咱们过两天还种小麦?”

    “我昨天问过小姐了,小姐说种地瓜。”徐管事说道。

    “地瓜?咱们可是一百多亩地呢,中那么多地瓜能干啥?卖得出去吗?”

    “咱们只管按照小姐说的去种上,小姐别看年纪小,心里主意多着呢,既然小姐说要种,肯定有啥新鲜的点子,再说,这三个月,也没少了你们的银钱不是,每月一两银子,府里还有好吃好喝的,人人每个季节三件衣裳,钱也没处花啊。”

    “放心吧徐管事,俺们也都不是懒得,肯定好好干。”

    一百亩的小麦,最后堆放了谷仓一脚,足有几百口袋子,相比较起别家来说,他们家的产量,一亩地要多出近三成,这可是高产。

    这几日林菀并没有闲着,她都在书房里写写画画,准备自制一个土法子的烤炉。

    这里可不会给你供应电,所以只能用泥土做一个建议的。

    以前去国外做交流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很过古堡中都有一些很考究的自制烤炉,在日本的林间和居别墅里,也会有建议的泥土烤炉,这是用来做蛋挞或者是蛋糕的,做出来的味道和现代烤箱完全不同。

    不过林菀对着方面并不了解,所以这几天多少有点抓耳挠腮。

    这几天让家里的人连着做了三五个都没有成功,每次点燃都会有各种各样的漏洞,今天好好不容易做出一个来,之后在里面烙了两张饼,才觉得差不多可以。

    所以林菀今儿就在厨房里和面,准备做一个戚风蛋糕。

    两个婆子和紫扇素兰在旁边帮忙打下手。

    林菀让她们把蛋白和蛋黄分开,等自己在这边把面粉筛好之后,那边还没有弄好。

    她走过去一看,不禁摇头失笑。

    “小姐,这咋分开啊?”刘婆子指着盆里的那些鸡蛋,完全都还在一起,根本就分不开啊?

    林菀拿起一个鸡蛋,轻轻的磕在灶台上,蛋壳破开一个小眼,蛋清然后就缓慢的流到碗里,等差不多流完之后,林菀把鸡蛋磕破,里面就只剩下一个蛋黄。

    “这么简单,慢慢来。”林菀转身走了出去。

    还需要牛奶,她回房后,从空间里取出一桶牛奶,拎到厨房里。

    “小姐,这是啥奶啊?”紫扇问道,没有羊奶的那种膻味。

    “牛奶,喝过吗?”林菀笑道:“多喝一些,可以让皮肤白皙水水的。”

    不过,始终都有膻味,还需要重新熬煮。

    这些牛奶她已经提前处理过了。

    将蛋黄加入牛奶,搅拌均匀,之后加入油还有糖一次搅拌好,最后放入面粉,搅拌成糊状,放在一边等着备用。

    蛋白里面倒入两滴醋,之后用力的搅拌,等出来大泡沫之后,加入糖,最后搅拌成很细腻的稀糊状,之后又依次加入了三次糖,等搅拌到最后很细腻均匀,却翻动后有零有角,才算结束。

    将蛋白放入三分之一到刚才的蛋黄内,翻动均匀后,倒入第二次,第三次,等两种混合在一起之后,又是费力的翻动均匀,最后累的额头上的汗都冒出来了。

    因为紫扇她们不会做,第一次也只能在旁边看着。

    之后,林菀把搅拌好的面糊倒入找人做好的耐高温陶瓷磨具里,这里两边已经被林菀缠绕上了锡箔纸,好方便最后取出,最后放进了烤炉了。

    烤炉里木柴烧的很旺,约么三刻钟后,林菀打开铁门,一股香甜的味道涌出来,让她们都不自觉的深吸了一口气。

    “小姐,好香啊。”素兰笑道。

    “可不是,小姐的手真巧。”紫扇有点垂涎道。

    “咱们府里这些日子可是都有口福了。”辛婆子冲着刘婆子说道。

    带着厚棉手套把模具取出来,然后倒扣在案板上,待放凉到温和时,从中间剖开,然后摸上一层果酱,最后叠上去,在上面摸了一层薄薄的奶油,又再上面一次摆上满满的草莓,才算大功告成。

    “真好看。”几个人目不转睛的看着面前的蛋糕,险些口水都流出来。

    看到几个人的表情,林菀心里很有成就感。

    切开之后,给了她们每人一块。

    “怎么样?”林菀问道。

    紫扇咽下去之后,眼神变得别提多有神采了。

    “小姐,真好吃呢,太好吃了。”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啊,香甜的问道,在口中炸开,虽然觉得应该是很好吃,但是依旧被这种感觉所震撼。

    其他三人也纷纷点头表示自己的肯定,却嘴巴忙的顾不上开口了。

    “现在你们就做两个,然后给他们送过去,让他们也尝尝,若是好的话,以后咱们就开家点心铺子。不过要记住,这是秘方,不许外传。”

    “是,小姐。”

    第一家点心铺子准备先在京城开,到时候看看反应,毕竟这会是她自己的产业。

    想到奶牛,或者是开一家牛奶宅急送?带时候买上地之后,种牧草,养奶牛,然后派送牛奶?

    不管这边的人能否喝的惯,反正她是很喜欢。

    将脑子里的那些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点子压下去,林菀就去了后院。

    如今的后院百花盛开,花香四溢,湖水里,各色的锦鲤悠闲的摇曳其中,现在无聊的时候,她就会趴在亭子里,喂食锦鲤,看着它们因为鱼食为聚过来,三条一群,五条一窝的,很是好玩。

    林轩就很喜欢这些锦鲤,偶尔来一天,也是会和李老在凉亭里吃着点心读书。

    小家伙才六岁,却比很多十几岁的孩子更加用功,懂得也更多。

    甚至就连问题的稀奇古怪程度,都能让先生张口结舌的回答不出来。

    不耻下问,不懂就问,都被这个小家伙发挥的淋漓尽致。

    想一想,若是自己也结婚早的话,现在的孩子差不多也和林轩一样大,只是终究是无缘。

    想到这里,脑海中再次浮现出那张倾世俊美的脸庞。

    不知道那个男人喜欢上的女子会是何等的出色。

    这里的人好像大部分都会武功,而林菀不会,她充其量会的只是搏击术。

    不知道林轩可不可以学,就算是学,她也摸不着头脑,毕竟自己根本就不认识什么武林高手。

    但是,在这里,似乎没有点身手,会很不安全。

    也许该给他找几个有身手的小厮,只是那样的人,她真的雇佣的起吗?

    不过,前些日子看到杜二少,不知道他经常这样游走在各地,有没有认识的人,或者可以介绍几个人。

    只要能保护好林轩,多少钱,她都会付。

    端午节,因为林家二老心疼女儿,所以带着全家一起过来和女儿过节。

    百花山庄很少有这么热闹的时候,也就是每隔半个月,老爷和夫人会带着老太爷和小少爷过来看小姐,那个时候小姐都是很开心的,脸上和眼中的表情是骗不了人的。

    “老爷,夫人,这是小姐教奴才们做的点心,您尝尝。”紫扇和素兰端着糕点走进来,依次放到他们面前。

    林菀把点心端给林轩道:“尝尝,好吃的话就多吃点,等以后姐开家点心铺子,就能经常吃了。”

    “姐,没关系的,我会少吃点,留着卖银子。”

    “不用,咱家不差你省下这一点,书读的怎么样?”

    “我也不知道,先生说很好,我还是有很多不懂的。”林轩羞涩的说道。

    林菀摸着他的发,笑道:“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谁都有不懂的,要是事件任何事都明白,那才叫可怕呢。”

    “都明白不好吗?”林轩问道。

    “当然不好。”林菀笑着摇头,“你想啊,人之所以觉得活的有意义,就是因为这种对未知事物的兴趣,才让我们不断的去探索,去发现,当明白其中的因果或者是为何产生,为何消亡,那种恍然大悟的感觉,总会让人觉得有种喜悦。若是什么都知道,岂不是很没有意思?甚至会有种‘他是笨蛋’的感觉,你会觉得连这点事情都不知道啊。”

    “不知道。”林轩摇摇头。

    “没关系,以后会明白的,现在就是喜欢什么,用心去学。”林菀给他倒了一杯水,“不过,坏习惯可别学,爹娘还有我都不会喜欢的。”

    “知道了。我不会学坏的。”

    中午饭桌上,林菀想了想,刚要开口对姜梅花说什么,那边姜梅花好似知道林菀的心事一般,看着她道:“你是不是又想要去别的地方了?”

    林菀苦笑着叹口气,这就叫知女莫若母?

    “也不算是,只是想去外面看看。”

    “菀姐儿,你今年才十一岁,外面还是有很多坏人的,万一你出事,还让咱们活不活了啊?”姜梅花有点受不了了,这个闺女咋就能不断的甩开他们,自己一个人拼命的往前跑呢?

    他们这府城还没来,这丫头就想着继续往外跑了,等他们来到府城,接下来她是不是还能跑到别的国家去?

    “菀姐儿,不是你娘不让你出去,只是你现在年纪还小,等你长大了就可以出去了,再等等吧。”林大山也很不放心。

    林菀心里很无奈,不过她明白,他们都是因为担心自己才这么说的。

    想一想,心里也会觉得暖暖的,遂也就点头应了。

    松海城距离京都上京城,坐马车也需要五天的路程,中间还隔了一座府城嵊州,那里因为府城距离上京城只有两天的路程,所以更加的繁盛。

    想当然,那里也有杜老爷的铺子,说白了,大历国有十六座府城,而杜老爷的天和顺酒楼每座府城都有,甚至下面的镇子也有不少,总共差不多有三十多家。

    也难怪天和顺能成为天下第一大酒楼。

    林菀不知道以后开酒楼是否会超越杜老爷,但是她是不会做酒楼生意的,只因为不想辜负杜老爷那么好的人。

    想想会觉得自己有点不自量力,人家天和顺也已经是二三十年的老字号了,在大历国也有了固定的客源,自己如何就有自信能够超越。

    反正现在赚钱的路子很多,不必非要开酒楼。

    其实开一家星级客栈,应该也很不错。

    吃完饭之后,姜梅花拉着林菀就去了后院她的房间。

    “娘,你不会又要念叨我吧?我今年不出去了。”林菀赔笑说道。

    姜梅花笑着嗔了女儿一眼,“你这孩子,娘不念叨你,就是和你说,你春花姐六月份成亲,到时候咱们都回去热闹热闹。”

    “……这么快?”上次和她说的是六月份吗?还是八月的,她怎么记得是八月份?

    “听说男方家的老太爷快不行了,不知道能拖多久,想看着最小的孙子成亲才放心。”姜梅花说着叹了口气,感慨道:“其实啊,他就是怕自己这一死,家里还要手小,三年不能成亲,到时候年纪都就大了。要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撑到小孙子有孩子,到时候走的也舒坦了。”

    姜梅花的话,让林菀有些瞠目结舌,这才十五岁啊,会不会太小了?还撑到有孩子?就算是成亲之后马上就有,春花才多大啊,十六岁生孩子?能不能行啊?

    “娘,会不会太早啊?”虽说家里有老人过世,婚礼要延后,可是三年后林春花十八岁,那个时候结婚也算好。

    “早啥啊?这个年纪正合适,难不成你想二十岁以后成亲啊?娘可不答应,最晚就十八岁,你知道吗?”成亲可是人生大事,林菀是她的心肝儿,以后的夫君要对她好不说,还要优秀。

    “哎哟我的亲娘啊,我今年才十一岁,您急什么啊?这不是还有好几年吗?”自己在家是有多碍事啊。

    十八岁,饶了她吧!

    “我自个合计着,给春花两匹好缎子,再送些鸡蛋,你瞅着行不行?”

    “再送一副银头面吧,秀英嫂子和咱家这么好。”

    “也行,等明儿上午娘去府城的铺子给买一副头面,再给你打一副。”

    “我要了做什么,平时也不出门,还是娘给自己打一副好看点的吧,我觉得金银太俗气,玉质的不知道怎么样。”

    “那是肯定好看,以前你外婆还个娘找人打了一副金镶玉的头面,只可惜逃难的时候也被人抢走了,否则的话,早就戴上了。”那工艺,可不是一般的金器师傅能打造的出来的。

    “谁抢走了啊?”其实对于姜梅花的过去,林菀还是有些好奇的。

    虽然对于金银没有什么概念,但是扛不住自家母亲喜欢金饰,项链,耳环,戒指什么的。

    戴在身上的时候很少,但是却喜欢买,大概觉得金子以后在困难的时候可以换钱?

    尤其是金镶玉,这种东西在现代也还是很盛行的,只是制造工艺已经很普遍了,不过母亲说过,这种金镶玉的工艺在古代是很苦难的。

    “还能是谁,当初我们全家在老太爷一死,就被你二叔一家人给赶尽杀绝,真是一点都不留情面。”姜梅花的语气经过十多年,依旧带着怨恨。

    “你们不是一家人吗?”那个未曾谋面的二叔怎么会下如此毒手。

    再说当初听姜梅花的意思是,舅舅因为打抱不平,惹到了知府家的公子,才被设计陷害,难不成这背后居然还有自家人在推波助澜?

    果然,听到女儿的话,姜梅花就翻了一个白眼,冷哼一声。

    “二房是庶出,是你外祖公和友人在外喝花酒,让一个青楼女子怀了孩子,后来虽然把孩子接了回来,那个女人一辈子都没有被接进姜府,你外祖婆也生生的气了你外公近一年,后来的几十年,你外祖公再也没有在外喝过酒。”

    林菀点点头,倒也是个有气性的。

    “在府中,自小家里就没有亏待过他,只是除了你外祖公,他在府中几乎不受待见,不过你外公对他倒也是不错,谁想到,这么多年一直包藏祸心。”

    “娘还想报仇吗?”林菀轻声问道。

    她无法理解姜梅花的感受,毕竟自己没有经历过,不过若是自己以后的老公也在外面寻花问柳,并且还带回一个私生子,她是绝对无法接受的。

    “想,怎么不想,娘做梦都想。”姜梅花叹口气,随后却说道:“姜家以前是经营私盐的,在南边可是数一数二的人家,不知道这些年,是不是和官府勾结着,若是那样的话,想报仇就只是妄想。”

    “放弃报仇,娘会觉得对不起外公和外婆吗?”林菀不明白,虽然心里也觉得难过,却也不想让姜梅花继续痛苦下去。

    也许她会觉得她们一房只剩下自己,父母和兄长全部都被害死,这个仇,她若是不报的话,以后会无颜见爹娘和兄长,但是她觉得,也许外公和外婆只是希望娘过得开心幸福。

    看着女儿那带着些许悲伤的表情,姜梅花将她揽在怀里。

    “娘心里明白,你外公将娘许配给你爹,一是因为你爹是个好人,二是想让我过得远离那些富贵的日子,不用再受以前的苦。只是想到你舅舅,娘的心里就难受的很,娘不忍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