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更了,打滚求票!)

    接到任甄电话的时候,麦麦刚和阿灿看完电影。

    关于阿灿是谁的问题,麦麦特地卖了个关子,只说见面便知道了……

    阿灿是麦麦认识了十几年的好朋友,原名陈明灿,从前别人都叫他外号,小火山。

    说来也巧,陈明灿原来就和麦麦住在同一个村子里,两家住得还很近。如果有什么事情,往门口走两步大喊一声,彼此就能听到。后来,麦麦搬来南田不久,陈明灿也来南田的姨妈家上高中。只是两人不知道彼此的联系方式,直到一次偶遇才重新遇上。

    俩人出身背景类似,又是认识了好久的朋友,自然是要亲近一些。所以这些日子,麦麦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和陈明灿在一起玩。

    任甄当然也认识陈明灿。

    以前任甄嫌麦麦做的饭太素,没有荤腥,还经常去陈明灿家混饭吃。只是两人经常斗嘴,就为孙俪漂亮还是李思思漂亮这种事,能辩个三天三夜。

    一个是当红明星,一个古代名伎,哪都不挨哪,谁漂亮又有什么要紧?

    任甄和陈明灿可真是天猫配地狗,一对儿!

    在电影厅外面找了个休息的地方,麦麦和陈明灿边吃着冰淇淋,边等任甄。

    麦麦道:“你说,任甄要看到你什么表情?”

    陈明灿嘿嘿笑道:“不管他什么表情,一会饿了,我要让他请我兰州拉面。把他在俺们家吃的东西通通还回来。”

    麦麦道:“你都来城里多久了,怎么还是俺们俺们的?”

    陈明灿不悦道:“俺们怎么了?俺觉得这样说话挺好,俺们同学也笑话俺,说俺土,可是都说了这么多年了哪改得过来。你说你咋就没有口音呢?”

    麦麦道:“我妈不让我说俺们,她说我迟早有一天会到城里生活的。”

    陈明灿道:“唉哟,你妈还真有先见之明啊,怎么就知道你会到城里来?”

    麦麦道:“听我妈妈说,我姨家都在城里,不过一直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我先去一下洗手间。”

    丢下一句话,匆匆往洗手间的方向跑去。

    今天晚上吃了麻辣烫,又喝了冷饮吃了甜筒,不闹肚子才怪呢。上完厕所,麦麦这才觉得舒服了。

    在厕所门外的洗手池里洗手,她看到有一个秃顶的中年男人迎面走来。

    往女厕所的方向……

    男人穿着熨得平整的格子衬衫,一幅办公室主任的打扮,看上去并不像是那种在专门躲在女厕里偷窥**的变态,麦麦好心提醒道:“这里是女厕所。”

    格子衫不说话,反而又往前走了两步。

    突然一个急转弯,朝麦麦扑去,用一块黑色的方巾捂住了麦麦的鼻口。

    方巾上提前浸泡过某种能让人短暂失去意识的液体。

    麦麦纵使力气再大,也反抗不过一个有预谋的男人。

    很快的,便瘫软在了格子衫的怀里。

    格子衫见阴谋得逞,连忙横抱起麦麦直奔楼下。为了避免被人发现,还故意没有乘电梯,而是选择从消防通道的楼梯下去。五楼到一楼,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楼梯间很昏暗,有几次他都差点踩了空。

    管不了这么多,抱着麦麦一口气跑到了四楼。

    突然,听到一个声音……

    “把人放下!”

    顿住了脚步,徐徐回头一看,竟是一个比自己还矮半个头,长相憨厚的年轻人。年轻人手里还拿着一个甜筒,不时舔几下。这个年轻人,就是陈明灿。

    格子衫冷冷一笑,道:“这是想做雷锋?给我滚开,不然老子和你一块收拾!”

    隐隐的回音,透着一股寒意。

    同样的动作……

    陈明灿又舔了一口甜筒,重复道:“把人给俺放下!”他的瞳孔里透出一种执着。这种执着对对方来说,是一个大麻烦。

    格子衫决定先对付这个面前这个毛小子。

    把麦麦放到一处平地,拍了拍身上原本并不存在的灰尘,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红色的纸币,递过去道:“小子,我不管你是谁,要么你识相点拿着钱去买甜筒,要么一会我把你从这里扔下去,摔成肉饼,你觉得哪种更好?”

    如果能不费力气就能解决问题,他当然愿意试一试。

    主要是九爷事先有嘱咐,动手要利落,要神不知鬼不觉。谁曾想,居然冒出个程咬金?

    几乎是未经思索,陈明灿把钱从格子衫手里接了过来。

    以为钱发挥了作用,格子衫正要高兴,却听陈明灿道:“钱我要,人你还得留下。”

    “妈的,你耍我!”

    格子衫猛的朝陈明灿的腹部用力打了一拳。这一拳,打得很实,够那小子受的!他那张微微有些油腻的脸上,露出得意的微笑。

    没想到……

    回过神来一看,陈明灿居然还冲他眨眼,嘴里也没闲着,正淡定的消灭那剩下的一小截甜筒。而他刚刚的那拳,在陈明灿看来,好似灯草打老牛,不痛不痒。

    那张不停咀嚼的小嘴,让格子衫顿时有种被羞辱的感觉。

    一不做,二不休!接着从脚后跟掏出一把匕首。借着那明晃晃的锋利,他扯了扯嘴角道:“小孩,我就不信你刀枪不入。你可别逼我杀人,如果识相的话最好立刻走。”

    这句威胁的话,明显少了几分底气。

    仍然是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角。

    深吸了一口气,陈明灿突然朝格子衫的腹部猛击了一拳。等那拳落下,他才淡淡的道:“我让你看看,打人该怎么打。”

    在这一刻,他的眼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双乡下孩子才有的透亮的眼睛,瞬间布满了杀气。当然,仅仅是一瞬间之后,又恢复了原本的天真。

    这一拳的确是很重,并不像是他这个年纪的人能爆发出来的力量。

    格子衫面露苦的神色,挣扎了许久,才捂紧腹部站稳。他也算是经历了很多血腥的场面,比起二叔那帮人的狠毒,这个毛小子只是空有力气而已,算不上什么。闷哼一声,举着匕首又朝陈明灿刺去。他不信,自己有武器,还对付不了一个手无寸铁的小孩?

    这一次,陈明灿稍微侧了侧身,匕首却还是擦到了胳膊,露出红白的血肉。

    陈明灿见状,眼眶登时变得湿润,冲着格子衫咧了咧嘴,道:“疼!你弄疼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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